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及立法进路
发布时间:2025-01-05 23:51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除了发挥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的作用,还肩负着将先行示范区与大湾区建设贯通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使命,促使先行示范区与大湾区建设实效辐射全国乃至世界,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充分表明,国家的法治水平制约地方的法治水平。在彰显示范效应中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是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逻辑起点与法治目标,亦是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的立法进路需要坚持的正确方向。从基础配置来说,经济特区立法权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助推器。深圳应充分拓宽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最大限度。从顶层设计而言,以授权为根基的立法协同机制是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宪制保障。深圳应充分运用立法协同机制破解顶层性制度难题。唯有顶、基两面有机结合,双管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方能凸显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的制度理性。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逻辑起点与法治目标
二、基础配置:经济特区立法权是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助推器
(一)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滥觞及其当代使命
(二)深圳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智慧之道
(三)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可先行突破的改革事项
三、顶层设计:以授权为根基的立法协同机制是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宪制保障
(一)中央授权是一种稀缺法治资源
(二)先行示范区立法协同机制的构筑思路
(三)先行示范区建设亟需中央授权的事项
四、结语:法治是深圳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变迁的实现路径
本文编号:4023463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逻辑起点与法治目标
二、基础配置:经济特区立法权是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助推器
(一)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滥觞及其当代使命
(二)深圳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智慧之道
(三)深圳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可先行突破的改革事项
三、顶层设计:以授权为根基的立法协同机制是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宪制保障
(一)中央授权是一种稀缺法治资源
(二)先行示范区立法协同机制的构筑思路
(三)先行示范区建设亟需中央授权的事项
四、结语:法治是深圳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变迁的实现路径
本文编号:402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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