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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家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7 21:05
  个人所得税是征税机关向自然人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自其开征以来,个人所得税由于税基广阔,在筹集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所有人在享受着社会发展带来的福利同时,也面临着贫富差距过大的危机。因此,面向个人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有着一项更为重要的职能——调节收入分配。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个人所得税尚未充分利用其在规范收入分配方面的积极作用。纳税单位作为税制的基本要素,在其选择上要随着社会日益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与改变。 

【文章来源】:淮阴工学院学报. 2020,29(0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1 个人所得税制的不同分类方式
    1.1 按照结构划分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1.2 按照纳税单位划分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2 基于个人征收与基于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比分析
    2.1 基于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2 基于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
    2.3 基于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点
    2.4 基于家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5 基于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
        2.5.1 有利于拓宽税基
        2.5.2 使得家庭分工向符合社会伦理方向发展
        2.5.3 使得量化收入更加公平
    2.6 基于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点
        2.6.1 冲击传统家庭伦理观
        2.6.2 带来更多工作量与对专业的要求更高
3 当今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3.1 税制设计本身不合理
        3.1.1 税制模式总量上不合理
        3.1.2 税制模式设计结构上不合理
    3.2 税制模式不合理
    3.3 费用扣除的不合理
4 我国实行基于家庭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
    4.1 理论意义
        4.1.1 符合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
        4.1.2 对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4.2 法律意义
        4.2.1 提高公民的税收意识
        4.2.2 完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
    4.3 现实意义
5 向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过渡的建议
    5.1 确定家庭申报的主体
    5.2 细化费用扣除项目
    5.3 完善税收配套措施
    5.4 循序渐进,灵活安排两种税收模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困境与出路[J]. 潘文轩.  现代经济探讨. 2016(09)
[2]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探讨[J]. 万佩,李雅馨.  中国集体经济. 2016(13)
[3]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家庭还是个人[J]. 岳树民,卢艺.  税收经济研究. 2013(03)
[4]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基于婚姻中性的视角[J]. 郑春荣.  社会科学家. 2008(02)
[5]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比较与改革取向[J]. 马超飞.  财金贸易. 1997(08)



本文编号:300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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