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社会保障论文 >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与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27 19:35
  <正>核心提示:虽然陈某曾先后在蚕种繁殖试验场等单位工作,但并无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是上述单位的原干部或固定职工,根据法律规定,广东省社保局认定陈某视同缴费年限为0个月,并无不当。 基本案情陈某档案材料包括:(1)广东省蚕种繁殖试验场《工人、干部升、定级呈报表》(1973年9月)"批准机关决定"一栏显示:广东省农业局计划财务处同意将陈某定为农工壹级;《转正、定级呈批表》(1976年9月)"上级批准"一栏显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行政处同意陈某定为农工贰级。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19,(1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基本案情
审判
评析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及类似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
    二、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
    三、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证据与举证责任
    四、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时间



本文编号:300361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huibaozhanglunwen/300361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ce9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