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审计“A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12 03:55
<正>以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社会审计监督制度为突破口,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外部监管,是切实打造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民生、取信于民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法》用相关的法律表述,奠定了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的基本法律地位;人社部基金监管局负责人也在不同场合表达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意愿。值得注意的是,操作中作为社保第三方审计的"A计划",首先要明确审计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20,(01)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0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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