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13年07期
本文关键词:检察机关办案方式的适度司法化改革,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中国检察官》 2013年07期
投稿
检察机关办案方式的适度司法化改革
【摘要】:正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办理案件时形成的组织关系、工作机制、行为样态。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三级审批制"的办案方式,虽有利于保证检察权行使的集中性和统一性,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因此,需要推进适度司法化的改革,即推动司法性工作方式发展并以其取代行政性工作方式。检察机关是有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却始终采用行政性办案方式而欠缺司法特征。因此,适度司法化的改革要求,
【关键词】:
【分类号】:D926.3
【正文快照】:
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办理案件时形成的组织关系、工作机制、行为样态。长期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三级审批制”的办案方式,虽有利于保证检察权行使的集中性和统一性,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因此,需要推进适度司法化的改革,即推动司法性工作方式发展并以其取
下载全文 更多同类文献
PDF全文下载
CAJ全文下载
(如何获取全文? 欢迎:购买知网充值卡、在线充值、在线咨询)
CAJViewer阅读器支持CAJ、PDF文件格式,AdobeReader仅支持PDF格式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识服务
京ICP证04044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京)字008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9993 010-62982499
服务热线:010-62985026 010-62791813
在线咨询:
传真:010-6278036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475号
本文关键词:检察机关办案方式的适度司法化改革,,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006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kexiaolunwen/200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