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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主体”的竞业限制

发布时间:2021-11-23 13:37
  <正>竞业限制的作用是用人单位通过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的权利,来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等权益,以维持其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亦对该种保护设置一定条件的限制,以平衡劳动者的就业权和劳动权。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人才. 2020,(0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竞业限制主体是否可以包括劳动者配偶?
劳动者在退休后是否还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职位较低的劳动者是否可以成为竞业限制主体?
劳务派遣人员可否成为竞业限制主体?



本文编号:35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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