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1-10 21:47
<正>第二章监管机构第五条【部门责任】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2020,(04)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聊城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问题研究[D]. 何明.山东财经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581474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2020,(04)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聊城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问题研究[D]. 何明.山东财经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58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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