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认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4-01-19 08:37
"网络平台+个人"的全新平台用工形式广泛活跃在用车美容、家政主厨、外卖搬家等各类生活消费服务领域,但这种在工作方式、管理模式、工资给付等诸多方面均不同于传统劳动形式的新型用工关系的性质模糊不清,导致实务中认定困难,不同法院的意见分歧很大。准确界定这种新型的用工关系,对于警惕"去劳动化"、保护网络劳动者劳动权益,同时避免加重平台企业负担、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认定现状
(一)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认定为非劳动关系
(三)认定为居间合同关系
(四)认定为雇佣关系
二、平台用工关系认定症结
(一)约定不明,纠纷性质难以确定
(二)从属性弱化,与劳动关系界限模糊
(三)控制隐蔽,人身依附性认定变难
三、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规范化认定探析
(一)用工形态类型化分析
(二)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规范化认定探析
1.注重实质审查,警惕“去劳动化”。
2.从属性较弱的可归于劳务关系的范畴。
3.正确对待“中间型用工关系”。
本文编号:3879978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认定现状
(一)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认定为非劳动关系
(三)认定为居间合同关系
(四)认定为雇佣关系
二、平台用工关系认定症结
(一)约定不明,纠纷性质难以确定
(二)从属性弱化,与劳动关系界限模糊
(三)控制隐蔽,人身依附性认定变难
三、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规范化认定探析
(一)用工形态类型化分析
(二)网络平台用工关系规范化认定探析
1.注重实质审查,警惕“去劳动化”。
2.从属性较弱的可归于劳务关系的范畴。
3.正确对待“中间型用工关系”。
本文编号:387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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