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税收横向转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05 01:38
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动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加强对再分配调节的力度,努力缩小全国各地之间的收入差距。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这一问题,提出要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公平、更加合理,鼓励勤劳守法致富。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这次分税制改革的并不彻底,并未涉及同级政府间的税收横向分配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急速发展,地方政府之间的恶性税收竞争现象和企业跨区域经营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些都使得分税制改革的不彻底性日益凸显。目前,我国区域税收横向转移问题严重,税收收入呈现为由中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的现象。税收横向转移进一步加剧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同时激化地区政府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了区域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因此,对区域税收横向转移问题展开研究,有利于健全我国的财税体系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稳定发展。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横...
【文章来源】: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地方级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度
峁???-4和图3-2。表3-42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地方级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额单位:亿元地区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东部2099.861814.112090.072087.822313.733726.204145.574490.254339.434790.29东北-207.11-250.70-169.97-128.28-232.03-408.19-1448.58-771.67-656.20-669.12中部-1294.02-1506.59-1938.02-1997.99-2055.48-2127.68-2331.32-2793.05-2836.65-3201.22西部-598.72-56.8217.9338.44-26.21-1190.33-365.68-925.53-846.58-919.94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9)数据计算。图3-22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地方级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额从表3-4和图3-2可以看出,只有东部区域的背离额始终保持正数,说明全国地方级税收收入表现为由其他三个区域向东部地区转移。其中,虽然东北区域和西部区域在2009—2018年间一直是税收转出区域,但是其转出数额较小,税收转出不明显。而东部区域和中部区域具有明显的税收转移现象,并且转移程度不断加大。从图3-2可以看出,东部区域的转移额基本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
我国区域税收横向转移问题研究24图3-42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增值税与税源背离度对比表3-2和表3-7可知,各区域的地方级总税收和地方级增值税都呈现由其他三个区域向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但是对比具体数值可知,增值税的转移力度更强,增值税的背离程度要高于地方级总税收的背离程度。说明增值税加剧了区域税收横向转移的程度。(2)区域间增值税与税源背离额为了分析区域间增值税横向转移的规模,我们进一步用公式3-2对全国31个省市2009—2018年的地方级增值税与税源的背离额进行测量,测量的结果见表3-8。从表3-8的测算结果可以看出:2018年地方级增值税转入地前三位分别是上海1590.50亿元,北京842.30亿元,广东697.91亿元,共计转入3130.71亿元,占当年地方级增值税总转移数额4974.55亿元的62.93%,其他地方级增值税转入地还包括江苏、浙江等共17个区域。2018年地方级增值税转出地前三位分别是山东841.53亿元,河南673.97亿元,湖北559.26亿元,三省共计转出2074.76亿元,占当年地方级增值税总转移数额4974.55亿元的41.71%,其他地方级增值税转出地还包括福建、湖北等共14个区域。可见,与总税收相比,增值税的转移地分布没有那么集中。从2009—2018年各区域增值税与税源背离额的变化情况来看,转入地和转出地逐渐呈现两极化趋势,不管是转入地还是转出地,其转移额都在不断增加。转入地中,北京的变化最大,2009年转出2.97亿元,2018年转入842.30亿元,背离额增长了近280倍,增值税转出额最大的山东省十年内转出额增长了约8倍。可见,区域增值税横向转移的问题正在不断加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央和地方间收支划分的内在逻辑——基于最优效率视角[J]. 石子印. 财贸研究. 2019(09)
[2]地方政府税收竞争、产业结构调整与中国区域绿色发展[J]. 李子豪,毛军. 财贸经济. 2018(12)
[3]财政压力、税收转移与增值税分成机制探索[J]. 何炜,雷根强. 财贸经济. 2018(08)
[4]中德增值税收入共享制度比较与借鉴[J]. 唐明,熊蓓珍. 地方财政研究. 2018(04)
[5]区域税收与税源背离程度测度研究[J]. 满向昱,张天毅,汪川,马茹. 税务研究. 2018(02)
[6]我国国内税收竞争的特征及影响[J]. 杨卫华. 税务研究. 2017(09)
[7]京津冀三地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研究[J]. 刘海云,贾晓菡,温慧敏,谢会冰,黄君辉. 经济与管理. 2017(03)
[8]“大共享税”时代来临,共享分税制做好准备了吗?[J]. 唐明,陈梦迪.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7(02)
[9]消费地原则与增值税收入地区间横向分享[J]. 刘怡,张宁川. 税务研究. 2016(12)
[10]中央石油石化企业税收转移问题研究——以克拉玛依市16家中央石油石化企业为例[J]. 徐立光,刘林,苗玉东,刘力,赵江平,姜韬. 改革与战略. 2016(07)
本文编号:3614323
【文章来源】: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地方级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度
峁???-4和图3-2。表3-42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地方级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额单位:亿元地区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东部2099.861814.112090.072087.822313.733726.204145.574490.254339.434790.29东北-207.11-250.70-169.97-128.28-232.03-408.19-1448.58-771.67-656.20-669.12中部-1294.02-1506.59-1938.02-1997.99-2055.48-2127.68-2331.32-2793.05-2836.65-3201.22西部-598.72-56.8217.9338.44-26.21-1190.33-365.68-925.53-846.58-919.94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9)数据计算。图3-22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地方级税收收入与税源背离额从表3-4和图3-2可以看出,只有东部区域的背离额始终保持正数,说明全国地方级税收收入表现为由其他三个区域向东部地区转移。其中,虽然东北区域和西部区域在2009—2018年间一直是税收转出区域,但是其转出数额较小,税收转出不明显。而东部区域和中部区域具有明显的税收转移现象,并且转移程度不断加大。从图3-2可以看出,东部区域的转移额基本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
我国区域税收横向转移问题研究24图3-42009—2018年四大经济区域增值税与税源背离度对比表3-2和表3-7可知,各区域的地方级总税收和地方级增值税都呈现由其他三个区域向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但是对比具体数值可知,增值税的转移力度更强,增值税的背离程度要高于地方级总税收的背离程度。说明增值税加剧了区域税收横向转移的程度。(2)区域间增值税与税源背离额为了分析区域间增值税横向转移的规模,我们进一步用公式3-2对全国31个省市2009—2018年的地方级增值税与税源的背离额进行测量,测量的结果见表3-8。从表3-8的测算结果可以看出:2018年地方级增值税转入地前三位分别是上海1590.50亿元,北京842.30亿元,广东697.91亿元,共计转入3130.71亿元,占当年地方级增值税总转移数额4974.55亿元的62.93%,其他地方级增值税转入地还包括江苏、浙江等共17个区域。2018年地方级增值税转出地前三位分别是山东841.53亿元,河南673.97亿元,湖北559.26亿元,三省共计转出2074.76亿元,占当年地方级增值税总转移数额4974.55亿元的41.71%,其他地方级增值税转出地还包括福建、湖北等共14个区域。可见,与总税收相比,增值税的转移地分布没有那么集中。从2009—2018年各区域增值税与税源背离额的变化情况来看,转入地和转出地逐渐呈现两极化趋势,不管是转入地还是转出地,其转移额都在不断增加。转入地中,北京的变化最大,2009年转出2.97亿元,2018年转入842.30亿元,背离额增长了近280倍,增值税转出额最大的山东省十年内转出额增长了约8倍。可见,区域增值税横向转移的问题正在不断加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央和地方间收支划分的内在逻辑——基于最优效率视角[J]. 石子印. 财贸研究. 2019(09)
[2]地方政府税收竞争、产业结构调整与中国区域绿色发展[J]. 李子豪,毛军. 财贸经济. 2018(12)
[3]财政压力、税收转移与增值税分成机制探索[J]. 何炜,雷根强. 财贸经济. 2018(08)
[4]中德增值税收入共享制度比较与借鉴[J]. 唐明,熊蓓珍. 地方财政研究. 2018(04)
[5]区域税收与税源背离程度测度研究[J]. 满向昱,张天毅,汪川,马茹. 税务研究. 2018(02)
[6]我国国内税收竞争的特征及影响[J]. 杨卫华. 税务研究. 2017(09)
[7]京津冀三地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研究[J]. 刘海云,贾晓菡,温慧敏,谢会冰,黄君辉. 经济与管理. 2017(03)
[8]“大共享税”时代来临,共享分税制做好准备了吗?[J]. 唐明,陈梦迪.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7(02)
[9]消费地原则与增值税收入地区间横向分享[J]. 刘怡,张宁川. 税务研究. 2016(12)
[10]中央石油石化企业税收转移问题研究——以克拉玛依市16家中央石油石化企业为例[J]. 徐立光,刘林,苗玉东,刘力,赵江平,姜韬. 改革与战略. 2016(07)
本文编号:361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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