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10 00:41
程序法须以正当法律程序作为其良法本质、以法律程序为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与前提;程序性作为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属性之一,是指根据特定的社会活动内在的复杂性,以其具体表现形式来结合分析程序本身的状态如何的一种评价标准。它主要表现为法律程序的全部内容中程序规则的数量及密度大小、程序度状态、语义明晰程度和程序主体的机会平等性等。不同类型的法律程序中的程序性应有不同,这是与其所对应的活动性质息息相关的,活动本身的性质对程序规则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简单或复杂的活动所对应的程序规则应有所不同,程序性的等级就要有所差别。正当法律程序中的两种品质——程序性与正当性相互影响,高品质的程序性与正当性相互吻合相互成就,共同丰富了正当法律程序的内涵。一般说来,程序性的品质越高,对该程序成为纯粹的正当法律程序的作用越大。正当法律程序本身又可根据其构成要素再具体划分等级,法律程序中的程序性与正当性的比例不同也直接影响到法律程序的正当等级。以我国现行主要程序立法为切入点,我国程序法虽经过不同程度地修改,但仍存在程序规则数量不适当、规则系统抗干扰能力低、程序规则语义不明、衔接不当和程序主体机会不均等程序性品质...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之界定
第一节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认识前提
一、程序性
二、正当法律程序
第二节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之定义
一、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一般含义
二、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基本特征
三、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在不同法律程序分类下的表现
四、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与正当性的对应关系
第一节 正当性的含义
一、形式标准
二、内容标准
三、价值标准
第二节 正当性的等级区分
第三节 正当法律程序与所对应的特定社会活动的关系
第四节 正当法律程序中程序性与正当性的关系
第三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品质标准
第一节 法律程序规则的数量适当
第二节 法律程序规则的语义明晰程度恰当
第三节 法律程序规则之间的程序度适度
第四节 法律程序规则在时间范围里的密度适中
第五节 平等程序主体的机会公平
第四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在立法中的状态
第一节 对《刑事诉讼法》中程序性的考察
第二节 对《民事诉讼法》中程序性的考察
第三节 对《行政诉讼法》中程序性的考察
第五章 现行程序法的程序性存在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第一节 现行程序法中程序性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程序规则设置过于简单
二、法律程序规则规定不明晰
三、法律程序规则之间衔接不当
四、法律程序规则韧度不强
五、法律程序规则分布不均衡
第二节 增强我国三大诉讼法程序性的若干建议
一、转变立法观念
二、程序规则语言要精准肯定
三、加强程序规则之间的衔接性
四、加强程序规则的韧度
五、提高程序规则的分布均衡程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2907763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之界定
第一节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认识前提
一、程序性
二、正当法律程序
第二节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之定义
一、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一般含义
二、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基本特征
三、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在不同法律程序分类下的表现
四、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与正当性的对应关系
第一节 正当性的含义
一、形式标准
二、内容标准
三、价值标准
第二节 正当性的等级区分
第三节 正当法律程序与所对应的特定社会活动的关系
第四节 正当法律程序中程序性与正当性的关系
第三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的品质标准
第一节 法律程序规则的数量适当
第二节 法律程序规则的语义明晰程度恰当
第三节 法律程序规则之间的程序度适度
第四节 法律程序规则在时间范围里的密度适中
第五节 平等程序主体的机会公平
第四章 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性在立法中的状态
第一节 对《刑事诉讼法》中程序性的考察
第二节 对《民事诉讼法》中程序性的考察
第三节 对《行政诉讼法》中程序性的考察
第五章 现行程序法的程序性存在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第一节 现行程序法中程序性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程序规则设置过于简单
二、法律程序规则规定不明晰
三、法律程序规则之间衔接不当
四、法律程序规则韧度不强
五、法律程序规则分布不均衡
第二节 增强我国三大诉讼法程序性的若干建议
一、转变立法观念
二、程序规则语言要精准肯定
三、加强程序规则之间的衔接性
四、加强程序规则的韧度
五、提高程序规则的分布均衡程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290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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