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07 07:11
为了解决民事侵权法和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救济中的不足,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文简称《试点方案》)并进行了两年的探索实践,在此基础上2017年又制定了正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下文简称《改革方案》)。但是“方案”只是政策性文件,在具体的制度上多是原则性的规定,难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更加完善的程序规定和法律依据。根据“方案”规定以及各省市在实施过程中的实践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赔偿的理论依据、赔偿的权利人和义务人、纠纷的解决途径、赔偿的具体范围、赔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损害的鉴定评估方式以及社会化责任分担为主的相关配套制度。但是这些内容的具体规范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实践中的操作方式也比较混乱,缺乏系统的法律和制度体系的规范。对于《改革方案》中规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范围,仅仅包括省级和市级政府部门,存在主体范围狭窄的问题;虽然明确了磋商作为纠纷解决的前置程序,但是磋商程序本身的规定又不够明确和完整;在具体的赔偿范围上存在缺少自然资源中的非使用价值部分和生态服务功能损...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生态环境损害的含义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涵界定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涵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
1.环境权理论
2.公共信托理论
3.公共产品理论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现状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立法缺失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主体单一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不健全
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不合理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方式混乱
三、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简介
1.美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俄罗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四、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
1.制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
2.扩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主体
3.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
4.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5.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方式
(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配套制度
1.改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
2.增加社会化责任分担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宪法中环境权的表达及其实施[J]. 彭峰. 政治与法律. 2019(10)
[2]论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之主体制度[J]. 楚道文,唐艳秋. 政法论丛. 2019(05)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J]. 贾晓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5)
[4]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 林煜. 中国环境管理. 2019(04)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性质定位省思[J]. 彭中遥. 宁夏社会科学. 2019(05)
[6]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政府的角色定位[J]. 韩翠平,李红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7]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选择[J]. 彭中遥. 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2019(08)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完善路径[J]. 卢瑶,熊友华. 社会科学家. 2019(05)
[9]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法律性质及规范构造[J]. 康京涛. 兰州学刊. 2019(04)
[10]生态环境损害复合救济模式探析[J]. 麻昌华,郭晓虹. 法学杂志. 2019(03)
硕士论文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谢郭琪.广西师范大学 2019
本文编号:2962142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生态环境损害的含义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涵界定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内涵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
1.环境权理论
2.公共信托理论
3.公共产品理论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现状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立法缺失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主体单一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不健全
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不合理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方式混乱
三、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简介
1.美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俄罗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四、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
1.制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
2.扩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主体
3.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
4.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5.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方式
(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配套制度
1.改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
2.增加社会化责任分担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宪法中环境权的表达及其实施[J]. 彭峰. 政治与法律. 2019(10)
[2]论生态环境损害救济之主体制度[J]. 楚道文,唐艳秋. 政法论丛. 2019(05)
[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J]. 贾晓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5)
[4]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 林煜. 中国环境管理. 2019(04)
[5]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性质定位省思[J]. 彭中遥. 宁夏社会科学. 2019(05)
[6]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政府的角色定位[J]. 韩翠平,李红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7]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选择[J]. 彭中遥. 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2019(08)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完善路径[J]. 卢瑶,熊友华. 社会科学家. 2019(05)
[9]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法律性质及规范构造[J]. 康京涛. 兰州学刊. 2019(04)
[10]生态环境损害复合救济模式探析[J]. 麻昌华,郭晓虹. 法学杂志. 2019(03)
硕士论文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谢郭琪.广西师范大学 2019
本文编号:296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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