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06 01:26
近年来,在构建多元化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下,行政自我纠错成为一种高效纠错方式,一方面可以使得相对人从繁杂的维权过程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可以及时终结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从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对相对人造成损害,避免了大量行政争议的产生。在我国对于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集中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是信访,行政相对人维权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而行政自我纠错是从行政主体内部出发,可以及时高效地解决行政纠纷,但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相关的程序规定分散在单行法律中,这使得行政主体在自我纠错过程中的程序适用存在差别甚至是冲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行政主体在自我纠错过程中程序意识薄弱,现在仍大量存在行政自我纠错程序违法的现象。本文用案例说明的方式指出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现有立法和执法实践中找到原因并提出完善我国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具体建议。本文正文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概述。分别从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内涵界定、立法现状、价值功能和应遵循的原则四方面进行阐述。第二部分:我国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存在的具体问题。...
【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1.规范分析法
2.案例分析法
3.文献分析法
4.理论分析法
(四)写作创新点
一、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概述
(一)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内涵确定
(二)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立法现状
(三)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价值功能
1.具有保障公民权益的功能
2.具有提高行政效率的功能
3.具有减轻法院司法审查负担的功能
(四)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应遵循的原则
1.应遵循依法纠错原则
2.应遵循效率原则
3.应遵循公众参与原则
4.应遵循公正原则
二、我国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具有任意性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二)未告知正确的撤销事由属于程序违法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三)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方式不规范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四)未给予行政相对人申辩的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五)纠错时限与行政处罚的除斥期间混淆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三、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立法规定不完善
1.法律规定不完善
2.地方程序规定不够细化
(二)实践中行政主体自我纠错能力不足
1.行政主体对自我纠错重视程度不高
2.行政主体“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存在
四、完善我国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之构想
(一)完善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立法
1.设定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启动条件
2.细化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方式
3.明确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时限
4.保证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二)提高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能力
1.注重审查纠错事由
2.正确使用纠错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66198
【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1.规范分析法
2.案例分析法
3.文献分析法
4.理论分析法
(四)写作创新点
一、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概述
(一)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内涵确定
(二)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立法现状
(三)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价值功能
1.具有保障公民权益的功能
2.具有提高行政效率的功能
3.具有减轻法院司法审查负担的功能
(四)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应遵循的原则
1.应遵循依法纠错原则
2.应遵循效率原则
3.应遵循公众参与原则
4.应遵循公正原则
二、我国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启动自我纠错程序具有任意性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二)未告知正确的撤销事由属于程序违法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三)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方式不规范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四)未给予行政相对人申辩的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五)纠错时限与行政处罚的除斥期间混淆
1.案情
2.争议焦点
3.审判
三、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立法规定不完善
1.法律规定不完善
2.地方程序规定不够细化
(二)实践中行政主体自我纠错能力不足
1.行政主体对自我纠错重视程度不高
2.行政主体“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存在
四、完善我国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之构想
(一)完善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立法
1.设定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程序的启动条件
2.细化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方式
3.明确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时限
4.保证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二)提高行政主体自我纠错的能力
1.注重审查纠错事由
2.正确使用纠错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66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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