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认缴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06 05:17
为激发市场经济活力,2013年我国针对公司资本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最为显著的改革是资本制度由实缴制修改为认缴制。资本认缴制的确立,不仅取消了公司成立时必须的强制验资程序,且对于股东分期缴纳最高期限以及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进行强制性限制,对以往繁杂的公司设立流程进行了极大简化。此次大规模的资本制度改革刺激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资本制度改革修改背景下由于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能力不足以应对各种各样的问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在新政策下各种各样潜在威胁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对于债权人而言来说显失公平。公司注册登记制改革是为刺激市场经济活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之下,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出猛喷式增长,不仅刺激了个体工商户的创业激情,而且对于市场经济的增长与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不可否认,资本制度改革的优势显而易见,但是潜在的问题诸如缺乏完善的人格否认制度、股东加速到期制度不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不完全透明等问题,导致在债权人利益保护上显得甚为棘手。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提出在实践中具有适用性的问题解决方案,不仅更够使债权人的利益...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注册资本认缴制制度与债权人保护的辩证关系
第一节 注册资本认缴制对债权实现的消极影响
第二节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对债权人积极保护
第二章 我国当前资本制度下的立法现状及债权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立法现状
一、出资形式多样化
二、取消法定验资程序
三、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第二节 我国现有资本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股东出资期限问题严重
二、出资催缴程序缺失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公司董事对债权人责任承担的制度缺失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完善,缺乏认定标准
五、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第三章 国外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立法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一、德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二、日本资本制度下现有的法律的债权人保护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一、美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二、英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第三节 国外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的立法启示
一、确立明确的出资催缴程序
二、确立“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三、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健全完善
第四章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立法的完善
第一节 确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
一、股东出资责任到期的理论学说
二、确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
第二节 确立公司注册资本董事催缴程序
一、明确董事为催缴主体
二、催缴程序及责任承担
第三节 具体规定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对董事受信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节 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细化法人格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
二、明确公司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
第五节 建立完善的公示公信平台
一、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完善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预警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
第六节 逐步建立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机制
一、设立债权人大会
二、建立债权人委托投票制度
三、确立完善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86822
【文章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注册资本认缴制制度与债权人保护的辩证关系
第一节 注册资本认缴制对债权实现的消极影响
第二节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对债权人积极保护
第二章 我国当前资本制度下的立法现状及债权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立法现状
一、出资形式多样化
二、取消法定验资程序
三、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第二节 我国现有资本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股东出资期限问题严重
二、出资催缴程序缺失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公司董事对债权人责任承担的制度缺失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完善,缺乏认定标准
五、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第三章 国外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立法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一、德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二、日本资本制度下现有的法律的债权人保护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一、美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二、英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
第三节 国外公司资本制度对债权人保护的立法启示
一、确立明确的出资催缴程序
二、确立“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三、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健全完善
第四章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对债权人保护立法的完善
第一节 确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
一、股东出资责任到期的理论学说
二、确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
第二节 确立公司注册资本董事催缴程序
一、明确董事为催缴主体
二、催缴程序及责任承担
第三节 具体规定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对董事受信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节 完善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细化法人格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
二、明确公司人格否认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
第五节 建立完善的公示公信平台
一、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完善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预警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
第六节 逐步建立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机制
一、设立债权人大会
二、建立债权人委托投票制度
三、确立完善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8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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