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30 12:33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中日益重要的一项权利,旨在保障个人私生活自由和个人的精神自由。隐私权所追求的是能够将个人事务“隐之于私”,而刑事侦查的目的是揭露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追求的是“公之于众”,二者存在天然的冲突。这种冲突在电子数据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在对电子数据进行取证时,不仅可能需要对电子数据的储存介质进行搜查,还可能要进入公民的虚拟网络空间进行取证,极易对隐私权造成侵犯。由于我国对电子数据取证的规制侧重于保障电子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导致在电子数据侦查取证的实践中存在诸多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本文通过借鉴与总结域外关于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的隐私权保护经验,提出对我国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的完善建议。本文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隐私权概述。界定了隐私以及隐私权的概念,介绍了隐私权客体的发展变化,即由传统的个人私生活、家庭生活、住宅,通信秘密,发展为吸收了网络隐私权的现代客体,包括个人信息、个人网络空间载体,个人网络活动。第二部分为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分析了国家在电子数据取证的过程中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同时也阐述了国家在电子数据取证过程中对隐私权...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隐私权概述
1.1 隐私权的概念
1.2 传统隐私权的客体
1.2.1 个人私生活
1.2.2 家庭生活
1.2.3 住宅
1.2.4 通信秘密
1.3 现代隐私权的客体
1.3.1 个人信息
1.3.2 个人网络空间载体
1.3.3 个人网络活动
2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2.1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
2.1.1 电子数据及其取证特点决定
2.1.2 限制国家公权力的需要
2.1.3 尊重与保障人权的要求
2.2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限制的正当性
2.2.1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限制的原因
2.2.2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限制的要求
2.2.2.1 限制的目的正当
2.2.2.2 限制的手段必要
2.2.2.3 限制的程序合法
3 我国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3.1 搜查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3.1.1 立法上自我授权式搜查的沿用
3.1.2 实践中附带性搜查广泛存在
3.2 取证范围存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3.2.1 自行取证范围无限制
3.2.2 网络运营第三方协助取证范围无要求
3.3 保管程序存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3.3.1 办案机关内部缺乏专人保管
3.3.2 无关电子数据不及时删除
3.4 隐私权保护救济途径存在的问题
3.4.1 辩护律师无法充分提供帮助
3.4.2 现有法律缺乏对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审查
3.4.3 电子数据不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对象
4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的完善
4.1 立法上的原则构建
4.1.1 引入比例原则
4.1.2 增加隐私权保护原则
4.2 程序上的严格设定
4.2.1 完善权力制约的搜查审批程序
4.2.2 对取证范围进行限制
4.2.3 完善专人保管程序
4.2.4 与案件无关电子数据及时删除
4.3 权利救济机制的完善
4.3.1 增加辩护律师在电子数据搜查时在场的权利
4.3.2 完善犯罪嫌疑人对电子数据内容的知情权
4.3.3 电子数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4.3.4 完善犯罪嫌疑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3.5 追究相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一、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电子数据收集提取措施对基本权利的干预与立法完善[J]. 潘金贵,李国华. 湖南社会科学. 2019(05)
[2]刑事侦查中远程在线提取电子数据的规制[J]. 郑曦.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5)
[3]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电子数据的附带搜查问题研究——以美国法上的判例为参照[J]. 蒋勇. 兰州学刊. 2019(05)
[4]警察无证搜查手机与公民隐私保护问题探析——以美国的司法判例为主要研究对象[J]. 高荣林.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02)
[5]《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条文研究[J]. 张新宝. 中外法学. 2019(01)
[6]论电子通讯数据搜查、扣押的制度建构[J]. 陈永生.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7]刑事电子数据的规制路径与重点问题[J]. 喻海松.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8]我国电子数据搜查扣押之审思[J]. 孙潇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9]刑事诉讼中搜查手机的法律规制——以美国赖利案为例的研究[J]. 陈永生. 现代法学. 2018(06)
[10]论互联网电子证据的保管[J]. 冯姣.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8(01)
本文编号:3466737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隐私权概述
1.1 隐私权的概念
1.2 传统隐私权的客体
1.2.1 个人私生活
1.2.2 家庭生活
1.2.3 住宅
1.2.4 通信秘密
1.3 现代隐私权的客体
1.3.1 个人信息
1.3.2 个人网络空间载体
1.3.3 个人网络活动
2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
2.1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
2.1.1 电子数据及其取证特点决定
2.1.2 限制国家公权力的需要
2.1.3 尊重与保障人权的要求
2.2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限制的正当性
2.2.1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限制的原因
2.2.2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限制的要求
2.2.2.1 限制的目的正当
2.2.2.2 限制的手段必要
2.2.2.3 限制的程序合法
3 我国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3.1 搜查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3.1.1 立法上自我授权式搜查的沿用
3.1.2 实践中附带性搜查广泛存在
3.2 取证范围存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3.2.1 自行取证范围无限制
3.2.2 网络运营第三方协助取证范围无要求
3.3 保管程序存在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3.3.1 办案机关内部缺乏专人保管
3.3.2 无关电子数据不及时删除
3.4 隐私权保护救济途径存在的问题
3.4.1 辩护律师无法充分提供帮助
3.4.2 现有法律缺乏对取证过程的合法性审查
3.4.3 电子数据不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对象
4 电子数据侦查取证中隐私权保护的完善
4.1 立法上的原则构建
4.1.1 引入比例原则
4.1.2 增加隐私权保护原则
4.2 程序上的严格设定
4.2.1 完善权力制约的搜查审批程序
4.2.2 对取证范围进行限制
4.2.3 完善专人保管程序
4.2.4 与案件无关电子数据及时删除
4.3 权利救济机制的完善
4.3.1 增加辩护律师在电子数据搜查时在场的权利
4.3.2 完善犯罪嫌疑人对电子数据内容的知情权
4.3.3 电子数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4.3.4 完善犯罪嫌疑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3.5 追究相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一、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电子数据收集提取措施对基本权利的干预与立法完善[J]. 潘金贵,李国华. 湖南社会科学. 2019(05)
[2]刑事侦查中远程在线提取电子数据的规制[J]. 郑曦.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9(05)
[3]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电子数据的附带搜查问题研究——以美国法上的判例为参照[J]. 蒋勇. 兰州学刊. 2019(05)
[4]警察无证搜查手机与公民隐私保护问题探析——以美国的司法判例为主要研究对象[J]. 高荣林.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9(02)
[5]《民法总则》个人信息保护条文研究[J]. 张新宝. 中外法学. 2019(01)
[6]论电子通讯数据搜查、扣押的制度建构[J]. 陈永生.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7]刑事电子数据的规制路径与重点问题[J]. 喻海松.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8]我国电子数据搜查扣押之审思[J]. 孙潇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9]刑事诉讼中搜查手机的法律规制——以美国赖利案为例的研究[J]. 陈永生. 现代法学. 2018(06)
[10]论互联网电子证据的保管[J]. 冯姣.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8(01)
本文编号:346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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