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排名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19 19:54
竞价排名已经成为经营者推销商品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更是为搜索引擎服务商带来了巨大收益。但是,竞价排名产生的侵权问题,不仅严重损害着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使服务商陷入信任危机经济大幅受损。由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是预防和治理竞价排名侵权问题的关键一环。然而,竞价排名和传统广告存在诸多不同,现行法尚未根据竞价排名的特点明确其审查义务。竞价排名服务商是否要承担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审查义务尚处在模糊状态,给司法实践带来较大的适用困难。因此,必须明确服务商在竞价排名中的身份,明确其审查义务程度,才能避免规制不足或者义务过重给互联网广告业发展带来的风险。竞价排名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其性质应当属于商业广告。因竞价排名侵权现象严重、行政监管专业化不足、社会监督机制滞后等因素,由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同时,竞价排名服务商具有信息技术优势、审查成本较低且司法实践已经积累了较多有益经验,由其承担审查义务亦具有可行性。通过梳理现行法律规定以及解析司法实践的47个案例样本发现,竞价排名服务商是否承担审查义务、承担何种程度的审查义务还存在较大分歧。这表明竞价排名服务商在审查义务的承担上还存...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内涵及其正当性
(一) 竞价排名的基本内涵
1. 竞价排名的概念
2. 竞价排名的性质
(二) 竞价排名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的必要性
1. 竞价排名侵权现象严重
2. 行政监管专业化不足
3. 社会自治和监督机制滞后
(三) 竞价排名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的可行性
1. 竞价排名服务商具有信息技术优势
2. 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成本较低
3. 司法实践已积累较多有益经验
二、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 现行立法状况
(二) 司法适用状况
1. 案件样本概况
2. 是否承担审查义务的裁判分歧
3. 承担何种审查义务的裁判分歧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承担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
2. 竞价排名服务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3. 适用传统避风港规则导致利益失衡
4. 审查义务与注意义务的界限不清晰
5. 审查义务范围的认定标准不够完善
三、明确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建议
(一) 设定审查义务应遵循比例原则
1. 审查义务设定须适当
2. 审查义务设定须必要
(二) 完善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
(三) 明确竞价排名服务商的法律地位
(四) 厘清审查义务和注意义务界限
1. 两者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
2. 两者具有内容上的区分性
(五) 明确审查义务范围的认定标准
1. 审查义务的内容范围
2. 审查义务的程度标准
(六) 配套规制措施:完善多元化治理机制
1. 健全竞价排名行政指导制度
2. 提升竞价排名服务商的自治力
3. 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内部审查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广告的法律监管刍议[J]. 张绕新. 出版广角. 2020(02)
[2]论平台经营者的民事法律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的解释论[J]. 孙晋,袁野. 财经法学. 2020(01)
[3]民法典之名誉权立法论[J]. 张红. 东方法学. 2020(01)
[4]“竞价排名”的殇 百度深远的痛[J]. 王倩. 商学院. 2019(12)
[5]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研究——兼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类型化条款之完善[J]. 吴莉娟. 竞争政策研究. 2019(06)
[6]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中的双重注意义务[J]. 宁园.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5)
[7]论电商平台专利审查义务——兼论《专利法》修订中的审查规则构建[J]. 李伟,陈佳举. 科技与法律. 2019(05)
[8]网络服务商过错判定理念的修正——以知识产权审查义务的确立为中心[J]. 虞婷婷. 政治与法律. 2019(10)
[9]互联网企业负面事件信任修复策略的市场反应研究——基于百度“魏则西”与“竞价排名”事件的案例分析[J]. 李建良,李冬伟,张春婷,沈鹏熠. 管理评论. 2019(09)
[10]我国避风港规则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J]. 陈灿平,宋一平. 天津法学. 2019(03)
博士论文
[1]互联网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D]. 陈文文.华东政法大学 2016
[2]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法律义务研究[D]. 于波.华东政法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互联网广告政府监管研究[D]. 熊飞.广西大学 2019
[2]不作为侵权的作为义务来源[D]. 钟岩.南京大学 2019
[3]关键词搜索推广服务商的商标侵权责任研究[D]. 张子聪.华东政法大学 2017
[4]竞价排名经营者审查义务研究[D]. 鲁鹏.西南政法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633521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内涵及其正当性
(一) 竞价排名的基本内涵
1. 竞价排名的概念
2. 竞价排名的性质
(二) 竞价排名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的必要性
1. 竞价排名侵权现象严重
2. 行政监管专业化不足
3. 社会自治和监督机制滞后
(三) 竞价排名服务商承担审查义务的可行性
1. 竞价排名服务商具有信息技术优势
2. 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成本较低
3. 司法实践已积累较多有益经验
二、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 现行立法状况
(二) 司法适用状况
1. 案件样本概况
2. 是否承担审查义务的裁判分歧
3. 承担何种审查义务的裁判分歧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承担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尚不充分
2. 竞价排名服务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3. 适用传统避风港规则导致利益失衡
4. 审查义务与注意义务的界限不清晰
5. 审查义务范围的认定标准不够完善
三、明确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建议
(一) 设定审查义务应遵循比例原则
1. 审查义务设定须适当
2. 审查义务设定须必要
(二) 完善竞价排名服务商审查义务的法律依据
(三) 明确竞价排名服务商的法律地位
(四) 厘清审查义务和注意义务界限
1. 两者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
2. 两者具有内容上的区分性
(五) 明确审查义务范围的认定标准
1. 审查义务的内容范围
2. 审查义务的程度标准
(六) 配套规制措施:完善多元化治理机制
1. 健全竞价排名行政指导制度
2. 提升竞价排名服务商的自治力
3. 强化行业自律构建内部审查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互联网广告的法律监管刍议[J]. 张绕新. 出版广角. 2020(02)
[2]论平台经营者的民事法律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2款的解释论[J]. 孙晋,袁野. 财经法学. 2020(01)
[3]民法典之名誉权立法论[J]. 张红. 东方法学. 2020(01)
[4]“竞价排名”的殇 百度深远的痛[J]. 王倩. 商学院. 2019(12)
[5]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研究——兼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类型化条款之完善[J]. 吴莉娟. 竞争政策研究. 2019(06)
[6]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中的双重注意义务[J]. 宁园.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5)
[7]论电商平台专利审查义务——兼论《专利法》修订中的审查规则构建[J]. 李伟,陈佳举. 科技与法律. 2019(05)
[8]网络服务商过错判定理念的修正——以知识产权审查义务的确立为中心[J]. 虞婷婷. 政治与法律. 2019(10)
[9]互联网企业负面事件信任修复策略的市场反应研究——基于百度“魏则西”与“竞价排名”事件的案例分析[J]. 李建良,李冬伟,张春婷,沈鹏熠. 管理评论. 2019(09)
[10]我国避风港规则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J]. 陈灿平,宋一平. 天津法学. 2019(03)
博士论文
[1]互联网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D]. 陈文文.华东政法大学 2016
[2]网络中介服务商知识产权法律义务研究[D]. 于波.华东政法大学 2013
硕士论文
[1]互联网广告政府监管研究[D]. 熊飞.广西大学 2019
[2]不作为侵权的作为义务来源[D]. 钟岩.南京大学 2019
[3]关键词搜索推广服务商的商标侵权责任研究[D]. 张子聪.华东政法大学 2017
[4]竞价排名经营者审查义务研究[D]. 鲁鹏.西南政法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63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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