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评析
发布时间:2022-07-13 09:47
保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应收账款转让于银行,银行为其提供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等服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代,保理业务对拉动经济增长、活跃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实践中的应用非常广泛。但其作为舶来品,在国内的规范化程度仍存在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够完善,因此随之而来的保理合同纠纷也愈来愈多。本论文以珠海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为例,深刻的剖析了该案中保理合同相关的争议,并对其进行了法理分析。由该案例提炼出来的争议焦点共三个:一是基础债权瑕疵是否能够对抗债权受让人;二是保理人已另案诉讼原债权人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三是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应当如何认定。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通过分析基础债权瑕疵对保理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对善意受让人的界定,得出基础债权瑕疵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的结论;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对反转让的实质和行使反转让后的法律效果进行辨析,结合具体案情得出保理人另案诉讼之行为不构成反转让的观点;再对反转让与追索权的区别进行辨析,阐明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实为间接给付契约,故,保理人既可向债务人行使求偿权亦可向原债权人行使追索权;针对...
【文章页数】:7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案情概要
1.1 基本案情
1.2 法院审理情况
2.争议焦点
2.1 关于基础债权瑕疵能否对抗债权受让人的问题
2.1.1 支持基础债权瑕疵可对抗债权受让人的观点
2.1.2 支持基础债权瑕疵不可对抗债权受让人的观点
2.2 保理人已另诉原债权人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2.1 不能继续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观点
2.2.2 可以继续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观点
2.3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如何认定
2.3.1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是债务人的观点
2.3.2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是原债权人的观点
3.法理分析
3.1 保理合同中基础债权瑕疵能否对抗债权受让人的辨析
3.1.1 基础债权瑕疵造成的影响
3.1.2 善意受让人的界定
3.1.3 基础债权瑕疵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
3.2 保理人另案诉讼原债权人之行为是否构成反转让
3.2.1 反转让的实质
3.2.2 反转让后,保理人能否同时向两者行使权利
3.2.3 本案中另案诉讼不构成反转让的辨析
3.3 保理人对债务人的求偿权和对原债权人的追索权能否并存
3.3.1 追索权与反转让的区别
3.3.2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应认定为间接给付契约
3.3.3 对债务人的求偿权和对原债权人的追索权可并存
3.4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是债务人还是原债权人的法理分析
3.4.1 债务清偿顺位及范围的界定
3.4.2 “过错”是否成为清偿顺位的考量因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保理合同立法论[J]. 李宇. 法学. 2019(12)
[2]保理合同纠纷中基础交易合同债务人拒绝付款的司法认定[J]. 关丽,丁俊峰,包晓丽. 法律适用. 2019(23)
[3]国内保理合同性质认定及司法效果考证[J]. 陈学辉.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4]国内保理纠纷相关审判实务问题研究[J].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课题组,夏正芳,李荐. 法律适用. 2015(10)
[5]保理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对策[J]. 陈光卓. 人民司法. 2015(13)
[6]保理法律问题研究[J]. 田浩为. 法律适用. 2015(05)
硕士论文
[1]有追索权保理研究[D]. 李士堃.华东政法大学 2019
[2]保理合同法律问题研究[D]. 石莹.兰州大学 2019
[3]我国保理中债权让与法律问题研究[D]. 张昊.江西财经大学 2017
[4]保理合同纠纷裁判实证研究[D]. 吴延峰.郑州大学 2017
[5]我国保理法律制度研究[D]. 方丁蓓.华东政法大学 2013
[6]国际保理应收账款反转让法律问题研究[D]. 黄晓.厦门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659821
【文章页数】:7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案情概要
1.1 基本案情
1.2 法院审理情况
2.争议焦点
2.1 关于基础债权瑕疵能否对抗债权受让人的问题
2.1.1 支持基础债权瑕疵可对抗债权受让人的观点
2.1.2 支持基础债权瑕疵不可对抗债权受让人的观点
2.2 保理人已另诉原债权人后,能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2.1 不能继续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观点
2.2.2 可以继续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观点
2.3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如何认定
2.3.1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是债务人的观点
2.3.2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是原债权人的观点
3.法理分析
3.1 保理合同中基础债权瑕疵能否对抗债权受让人的辨析
3.1.1 基础债权瑕疵造成的影响
3.1.2 善意受让人的界定
3.1.3 基础债权瑕疵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
3.2 保理人另案诉讼原债权人之行为是否构成反转让
3.2.1 反转让的实质
3.2.2 反转让后,保理人能否同时向两者行使权利
3.2.3 本案中另案诉讼不构成反转让的辨析
3.3 保理人对债务人的求偿权和对原债权人的追索权能否并存
3.3.1 追索权与反转让的区别
3.3.2 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应认定为间接给付契约
3.3.3 对债务人的求偿权和对原债权人的追索权可并存
3.4 第一顺位清偿责任人是债务人还是原债权人的法理分析
3.4.1 债务清偿顺位及范围的界定
3.4.2 “过错”是否成为清偿顺位的考量因素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保理合同立法论[J]. 李宇. 法学. 2019(12)
[2]保理合同纠纷中基础交易合同债务人拒绝付款的司法认定[J]. 关丽,丁俊峰,包晓丽. 法律适用. 2019(23)
[3]国内保理合同性质认定及司法效果考证[J]. 陈学辉.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2)
[4]国内保理纠纷相关审判实务问题研究[J].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课题组,夏正芳,李荐. 法律适用. 2015(10)
[5]保理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对策[J]. 陈光卓. 人民司法. 2015(13)
[6]保理法律问题研究[J]. 田浩为. 法律适用. 2015(05)
硕士论文
[1]有追索权保理研究[D]. 李士堃.华东政法大学 2019
[2]保理合同法律问题研究[D]. 石莹.兰州大学 2019
[3]我国保理中债权让与法律问题研究[D]. 张昊.江西财经大学 2017
[4]保理合同纠纷裁判实证研究[D]. 吴延峰.郑州大学 2017
[5]我国保理法律制度研究[D]. 方丁蓓.华东政法大学 2013
[6]国际保理应收账款反转让法律问题研究[D]. 黄晓.厦门大学 2009
本文编号:365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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