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案例实证分析的党员社区参与动力及成效研究
【摘要】 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基础,也是社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必然要求。当前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使得被社区化、“农民被上楼”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由此也带来了“物”的城市化与人的“城市化”不同步的困局,这对社区建设和发展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在社区治理中,以不同村落农民为主体构成的社区居民群体面临着传统治理资源匮乏、现代治理手段失效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依托于雄厚集体经济和资源支配权的江欣苑社区党委在能人书记力主下实施了“党员责任承包制”这一手段,它通过权力、资源的政治性分配动员在社区中具有政治身份的党员率先行动起来引领和带动社区建设,它是整合和重塑社区治理基础和秩序的可行尝试。本文以武汉市江欣苑社区为个案研究,试图通过对责任承包机制下江欣苑社区不同党员个体参与社区建设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具有政治示范和普通居民双重身份的社区党员面对共同的政治要求——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开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号召,在参与社区建设的频度、深度、广度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差异原因,以期发现党员社区参与的动力来源及成效,在此基础上提炼激励党员积极、主动、持续参与社区建设的基本经验,从而推动社区参与,促进社区发展。论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就选题缘起、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假设、思路、方法、概念界定、理论基础、调研社区介绍等进行了相关阐述。第二部分从社区治理的问题与窘境对武汉市江欣苑社区责任承包制的产生背景作了阐述。第三部分从社区优势、党委决策以及制度设计三个层面回顾了“党员责任承包制”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过程。第四部分介绍了党员责任承包制的具体实践及调查分析,亦即它对不同层次党员的动员能力和影响程度,在此部分,笔者按照参与广度、参与深度、参与频度、社区认同等方面来深入剖析党员社区参与的动力。第五部分讲述了“党员责任承包制”对党员参与网络建构以及社区建设的积极影响。第六部分作为理论讨论部分着重探讨并认为不同党员个体参与社区建设的频度、深度不同,其根源在于关联利益强弱的不同,权力、资源的政治性分配塑造了党员社区参与的真实图景。
【关键词】 社区参与; 党员; 党员责任承包制;
一、绪论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1、选题缘由
社区参与自“社区”概念形成以来就一直备受关注。联合国大会在1955年提出的社区发展的十项原则中明确提出社区的参与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认为在社区发展的萌芽阶段,帮助居民树立_正确的观念与物质建设一样重要;社区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居民充分发挥主体性作用,积极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处理过程中来。1959年,联合国发表《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专题报告,认为“社区发展是一种经由全社区人民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其创造力量,以促进社区的经济、社会进步状况的进程”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世界各个国家及地区对社区发展和社区参与日益关注并逐步重视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社区建设开始逐步兴起起来。1991年,国家民政部在吸收借鉴国外社区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概念;1998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的设立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建设在全国的发展;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落实;2006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社区建设的目标和方式,即“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社会生活共同体”;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通过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社区的蓬勃发展;2012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政策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的发展目标,彰显了政府对社区建设及社区参与的重视程度。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规模扩大,城市社区发展迅猛,城市民主运动高涨,因此,社区参与这一话题引起了专家学者们的高度重视,产生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1966年,学者大卫?希尔斯?在《当代社会学》中撰文指出“义务”作为促使居民自动参与社区建设的最主要因素,当社区居民感受到有义务去支持参与某类事务性活动时,他们会主动自愿地投入到社区建设与发展中去。1969年,学者谢尔?阿斯汀?在其发表的“市民参与的梯子” 一文中提出了 “公民参与阶梯论”,认为梯子最底层为政府主导操纵和宣传教育的公民被动参与形式;梯子中间层为信息给予一一政策咨询——组织形成的层层递进的公民象征性参与形式;梯子最上层为合作伙伴——权力授予——自主控制的层层深入的公民实权性参与形式,他统称为公民参与的八个层次及三个阶段。1970年,学者凯里?提出自己学术观点,认为参与能否顺利进行与参与自由、参与能力、参与意愿这三个条件是否满足夕夕相关。因此要促进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必须先将参与权力授予给居民,培养居民参与能力,激发其潜在的参与社区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意愿,消除其对公共事务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心理,才能达到理想的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状态。1978年,学者菲利普?隆?针对社区参与认为适当的组织、可观的利益、丰富的知识、责任感、归属感、依附性等条件均能提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动力。1980年,麦考?查尔斯③在《社区社会建设》一书中指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解决社区问题是建立在对该问题或者事务有充分认识、了解的基础上的,只有居民通过思考讨论协商做好充足准备的前提下,才会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2001年,学者马修?费勒表文章“社区发展的限制:参与者的权力和美国城市的增长”,文中指出居民所拥有的财产的多寡直接影响其在社区建设中政治参与权力的大小。为维护居民平等地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发展的政治参与权利,建议通过第三方组织搭建政府与居民的合作桥梁,激发居民社区参与的热情。
二、困局:“农民上楼”后的治理
媪旭学术研究需要抓住研究对象的“原点”,只有从“原点”出发做分析才有可能得到对研究对象的全面把握。以党员责任承包制来研究党员社区参与,同样如此。按照制度主义的逻辑,任何制度的产生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产物,其形成有背后的问题与现实的根源两方面。对江欣苑社区而言,“党员责任承包制”的产生即有和全国多数社区一样面对的一般性问题,也有其特殊的治理困境,需回到问题的最初状态上去。
(一)问题:“人”的城市化难题
城市化有的学者也将之称为城镇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发展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就当下的世界而言,城市化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和地区,它的现代化水平就越高。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新近主政的国家总理李克强都力主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可见城市化是一个总的趋势。城市化是系统性的变革,不仅涉及到人口职业、产业结构、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更涉及到人的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网络等等的巨大变迁,而相比较而言,“物”的城市化要比“人”的城市化容易的多。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目不暇接,而人的理念、观念的转变却难以跟上时代的步伐,这是阻碍当前社会发展的突出方面,也是困扰城市化进程的巨大难题,这在江欣苑社区同样如此。作为武汉市最大的农民还建社区,和全国所有“村改居”安置型社区一样,江欣苑社区面临诸多新的挑战,“村民”变“居民”,一字之差的背后,实则是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全面转轨,农民固有的思维模式、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价值取向等都需逐步调整转变。“洗脚”出村揚,“洗脑”进城难,社区成立伊始,各种状况就层出不穷。
(二)窘境:“传统”与“现代”治理手段的“乏力”治理的手段
依据内在性质的差异可以分为传统治理手段与现代治理手段,传统治理手段依赖于熟人关系网络、村规民约、个人道德权威与习俗的作用,现代治理手段则借助于正式成文的法律、制度和规则意识的突出影响,它建立在人们对普遍的社会规范的一致认可和服从的基础之上。任何有效的社会治理都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治理手段,而江欣苑社区的实际情况却使得“传统”与“现代”两种治理手段出现“乏力”状况。
1、“传统”治理基础的断裂
按照一般的治理转型逻辑,江欣苑社区作为一种以农民为主、以农村为原有存在形式的社区,它应是一种建构在乡民村约基础上的乡村型社区,传统的乡规民约、道德能人权威能够为传统社区的现代转型提供动力和基础,但就江欣苑社区而言,这种转型的条件却并不存在,拆迁与移民的范围之广覆盖了数十个村庄,这些村庄都有各自的习俗和权威,难以形成统一的治理权威。这种断裂从长期来看,它有助于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破旧立新,让农民适应城市的管理方式,但同时,转型的过程会更加的混乱和无序,付出的代价和成本也将更高,当前中国很多“村改居”社区所呈现的赌博娼獗、生活腐化、管理紊乱等等的问题都和这种“断裂”式的转型有着紧密的关系。
本文编号: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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