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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研究

发布时间:2018-03-24 00:04

  本文选题:学前教育机构 切入点:质量督导 出处:《西南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摘要】:提升质量是我国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基本价值追求,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趋势。在适龄儿童入园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以幼儿园为主体的教育机构的质量提升乃是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教育督导以其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双重职能,是保障和提升学前教育机构质量水平的重要手段。尽管我国已于2012年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但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运行体系还不完善,诸多理论问题也有待解决。因此,有必要开展深入的专题研究。国内外已有成果从“学前教育质量”和“学校督导”两个角度为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研究奠定了基础:对学前教育机构尤其是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内涵、要素、评价标准、评价工具等进行了相关研究;探讨了学校督导的职能定位和结构要素;提出了发展性督导、主体性督导等理论框架。但教育督导如何有效提升学前教育机构质量,以及如何针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特征建构相应的质量督导理论,都还有探讨的空间。本研究首先对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的涵义进行了解析,提出了以生命取向和赋权增能理念为基础的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价值取向,进而在对《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从主客体及其关系、督导事项、运行方式等方面建构了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的理论框架,并通过一项行动研究对其予以检验,最后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论文第一章为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的涵义与价值取向。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核心在于儿童生命意义的实现,应当从生命存在、生命尊严和生命意义的角度去思考教育实践,去研究资源配置,进而作为评判学前教育机构质量水平的根本依据。这种质量观具有方法论的性质,呈现出动态性,它反对孤立静止地关注质量标准和指标体系,而要求教育活动相关主体不断地将自身的实践行动以及既有的质量指标放在生命价值的光辉下审视,并基于审视的结论而对实践行动予以优化调整。生命取向的质量观优先考虑儿童的权利,对互动关系予以积极支持,对人格充分尊重,强调质量标准的多元建构。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则应当通过赋权增能去实现机构的内生性发展。这种赋权增能的督导观并不只单纯试图约束和控制被督导者的权力和行为,而是反过来通过给予被督导者一定的权力、帮助其提升能力,进而最终引发自觉的行为改变,从而实现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内生性发展。多元对话和激励指导是其显著特征。论文第二章综合采用文献、问卷、访谈等多种方法,研究了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督导主体存在职能和权限上的交叉重叠,且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乏力;督导客体方面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未能受到同样关注,针对早期教育机构的督导明显缺位;督导事项方面存在着政策依据的缺位与错位,对学前教育机构内生性发展的引导不足;督导运行方面多元主体参与不充分,督导效果不佳。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技术理性”主义的普遍盛行,以及由此导致的对生命的宰制;另一方面则是“监管约束”的督导理念所造成的对创造性的泯灭以及对内生性发展的制约。第三、四、五章分别从主客体及其关系、督导事项的确立、督导运行三个方面建构新的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理论框架。“锥体模型”能够很好地解释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人员的专业素养,乃是督导主体指导力的根源。完善督导人员管理制度、激发内部督导主体的潜在能量是提升督导主体指导力的重要举措。督导客体应以薄弱幼儿园为先,并加强对早教机构的关注。当督导主体从“家长”转变为“教练”,客体行为方式从“遵从”走向“超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则从“我-它”走向“我-你”。确立督导事项当以教育政策法规为基本依据,从“预成”走向“生成”、从“一元”走向“多元”,最终指向人的生命意义之实现。基于发展性、主体性、实用性原则建立的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事项的三维结构,将过程与结果结合,从教师、儿童、家长等主体视角,把机构愿景与基本理念、组织机构与管理运行、课程方案、保教实践、反思改进等纳入督导事项,既提供了基本的督导事项框架,又能够很好地兼顾不同机构的差异性。质量督导运行的本质是主客体之间围绕督导事项三维结构所开展的持续对话。对话的核心是提高机构的质量水平,对话的前提是多元共建的话语体系,对话的形式强调对彼此生活情境的卷入,对话的效果要追求观念的认同和行为的转变。为了提升对话的有效性,需要从规范流程、拓展渠道、增加深度、提高效力等方面对运行方式予以改进。第六章为行动研究,通过对一所新建私立幼儿园为期近9个月的督导实践和反思,对前述理论框架予以检验。围绕核心理念、管理运行、儿童活动等与利益相关者展开的深入对话,强调家长参与、反思改进等,有效提升了该幼儿园的质量水平。研究表明,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应秉持正确的价值理念,即质量督导的职能定位应从重监督向重指导转变,有效的指导必须建立在被指导者明确意识到的内在需求基础上,而需求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质量观和教育理念基础上;督导对话应强调持续多元反思;内生发展应以学习型组织为依托。第七章对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的改革方向进行了展望。应当进一步厘清督导-教研-评估-审批机构的责权边界,以教育督导机构来实现多元主体的职能整合,并可以考虑将指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割,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督导的职能外包。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G619.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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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生,

本文编号:165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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