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法大词典》(2014)体育词条词类标注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1 07:51
【摘要】:汉语词类研究一直是词类研究的热点,学者已经对词类划分的标准问题、汉语中是否存在词类等问题展开过讨论,学界主要主张也从汉语无词类到“词无定类”、汉语无形态变化到汉语有形态变化只是形态变化较少、兼类尽可能要少的“简略原则”转变为词类标注要具有客观性?本文以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为依据,根据国家语委语料库和北大语料库的检索结果,以及通过与《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对比,以《汉法大词典》(2014)中体育词条词类标注为研究对象,发现其中部分体育词条的词类标注情况存在一些待商榷的地方,如词条中词类标注与释义配例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体育词条的词类标注的标准不一致,以及词类标注不全,同类词词类标注不一致等?同时发现,体育词条尤其是动宾结构的名词,在范畴化和非范畴化的过程中,兼有动词和名词的双重属性,也就是动词的“名物化”,而名物化分为自指与转指?在词典编撰时,仅仅为转指用法的名词单独设立义项,而对于自指用法的名词,并没有为此单独设立义项,而是将这些词的名词和动词同时列入同一义项中进行混合译义?本文认为,当个人心理词库层面的个体词转变成社群语言层面的概括词,在标注词条词类时,应详细客观地呈现其规约化后的使用模式,根据词条在特定语境下的命题言语行为功能为词条词类作标注,无论对于词的自指还是转指用法都应该单独设立义项,此外词类标注的标准应该清晰,释义配例得当,同类词应采用一致的标注原则而不应厚此薄彼?本文旨在通过对《汉法大词典》中的体育词条的研究为体育词条中动宾结构的词的自指与转指义项设置和汉语兼类词的词类标注的研究以及汉法词典的再编提供帮助。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H32
本文编号:2673949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H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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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勤;《汉法大词典》(2014)体育词条词类标注实证研究[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267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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