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研究
第 1 章 绪论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2014 年我国 GDP 首超 10 万亿美元居于世界第二。但由于我国长期遵循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高污染高能耗、环境质量下降等一系列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给社会的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都造成了威胁,环境问题急需解决。我国也提高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会议提出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必须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会议指出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以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并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2016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在用税收解决环境问题方面,20 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率先将环境保护纳入税收体系,尝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去解决环问题,通过征收环境税来引导企业和个人行为,从而达到降低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增长的双重红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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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的界定
效率双重红利是指征收环境税除了改善环境,还使得额外损失减少,改善税制的配置功能,提高税收效率。关于效率双重红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强式双重红利和弱式双重红利的研究上。强式双重红利是指征收环境税可以提升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污染,并且能提高税制效率,从而提高整体福利水平;弱式双重红利侧重于降低超额税收负担,指用环境税的税收收入代替扭曲性税种的收入。所谓扭曲性税种,一般是指所得税,因为征收所得税会抑制人们的工作积极性、改变人们的消费行为,产生较大的超额负担。2.2 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的理论基础
外部性这一经济学概念是由马歇尔和庇古在 20 世纪初提出的。依据其作用效果分类,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所谓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有利于他人或公共的环境利益。所谓负外部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会减损他人或公共的环境利益。环境税双重红利的理论基础是庇古的外部性理论。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指出由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把社会成本加到企业的生产成本之中,使得外部成本内部化。由于负外部性导致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厂商为了自身利益会过多地生产这种负外部性产品,如污染品,造成对环境的过度污染。负外部性如下图所示:
第 3 章 中国现行环境税政策分析及实施效果检验 ............ 13
3.1 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的定性分析 ........... 133.2 环境税效率双重红利效应的效果检验.... 16
第 4 章 国外环境税双重红利的实践经验 ............. 24
4.1 OECD 国家环境税双重红利的实践及效果 ........ 24
4.2 国外环境税制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 26
第 5 章 中国环境税税制改革政策建议 .......... 28
5.1 完善现有环境税制 ........... 28
5.2 构建独立的环境税 ....... 28
5.3 健全环境税税收征管体系 ...... 29
5.4 完善环境税配套措施............... 30
第 5 章 中国环境税税制改革政策建议
5.1 完善现有环境税制
我国现有环境税制的绿化程度不高,很多税种在税率、税基和税目的设计上都没有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引导环保的作用,需要绿化与环境有关的税种。 首先,在征税范围上,可以扩大资源税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逐步将土地、海洋、砂石等资源纳入资源税范畴,将更多的污染品和资源消耗品纳入消费税范畴,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对资源的合理调控;其次,在税率设计上,要拉大税额幅度,实行级差税率,适当提高煤炭、石油、天然气税率,,对稀缺且价值高的资源或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要征收高税率,体现税收差别,更好地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另外,在税收优惠政策上,要更好地应用税收返还政策,鼓励企业从事环保生产,更多地采用环保技术和环保设备,如在消费税方面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燃油标准的企业给予优惠,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方面可以对排污水平低的企业给予更大的退税比例,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5.2 构建独立的环境税
我国现在还没有开征独立的环境税,环境问题主要靠准环境税和排污费进行调节,但是准环境税调节作用毕竟有限,而征收排污费和税收手段相比有其内在缺陷,征管效率和水平较低,地方政府弹性收费的情况更是常见,有些甚至把减少排污费作为招商引资的手段,不利于地方经济绿色发展。因此要坚持税改费,开征独立环境税,发挥税收保护环境、促进效率公平的职能,实现双重红利。 开征环境税的关键是要根据各地情况的不同制定有弹性、差异化的环境税体制,包括制定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等。征税范围的确定不仅要考虑污染情况,还要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技术水平。我们现在还没有条件和发达国家一样开征种类丰富的环境税,就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税费政策以及污染监测水平来看,我们应该率先开征污染税,包括大气污染税和水污染税...
结 论
本文侧重于从效率双重红利的角度分析了全国各省市的环境税对环保效率、经济产出效率以及税制效率的影响,从这三个维度来考察我国效率双重红利的实现情况,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现行环境税制在降低能耗,提高资本产出、提升税制效率方面的效果都还不太理想,这说明在现行环境税政策下我国环境税的效率双重红利并未实现。从分析结果中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资源利用率高的地区环保效率比较显著;第二,征收环境税对经济产出效率的影响比较复杂,全国各省市正负效应基本各占一半;第三,对大部分地区而言,征收环境税导致的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作用较大。这就需要我国在设计税制改革体系的过程之中注重这些特点,并根据各省市的不同情况设计出有弹性、差异化的税制体制,允许各省市实现差异化的双重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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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1501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caipu/150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