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普惠金融视角下甘肃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6-11-09 16:44
小额信贷起源于孟加拉,是普惠金融体系的实践形式。联合国曾提出,小额信贷是为城乡低收入阶级服务的金融方式。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金融体制,但是从各国的的农村经济发展历程的现实情况可以看出,农村金融体系在最初往往都是不完善的,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普惠金融的提出为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普惠金融的本质是人人都能享受金融服务。在社会体系中,金融服务机会往往更倾向于大的企业和富人,而普惠金融的推行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微型金融的方式来为弱势企业和穷人提供金融服务。而在众多的微型金融中,小额信贷成为了构筑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因素。
农村小额信贷不仅仅是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的重要途径,更是我国政府扶贫的一种手段。然而,尽管我国在1986年就致力于农村的脱贫工作,但是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致使我国的扶贫资金一直无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扶贫的效果。而小额信贷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政府对农村的扶贫之路。小额信贷不仅仅将资金送到弱势群体和贫困人群手中,更是将传统的“输血”性质的扶贫工作转变为“造血”性质的脱贫之路。
农村小额信贷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诞生的,作为一种创新的信贷模式,其对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3年12月30日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该文件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六个一号文件。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要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九个一号文件。2008年1月30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需要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解决部分农村信用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十个一号文件。2010年1月31日颁布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就需要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这些都是我国积极倡导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要求所在。
与此同时,我国民间的大量资金也在找寻其投资取向,而社会上一些中小企业则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他们需要借助国家对金融改革创新来寻找到出路。而我国出台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其目的就是将这些闲散的资金充分利用起来,使其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真正的作用。
然而,小额信贷作为民间借贷的的一种重要创新方式,其真正的实行还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在近些年的经济发展中,民间借贷的现象不断增多,尤其是沿海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其资金的流动性相对较强,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对资金的需求量都很大,这就使得这些地区的民间借贷活动有很大的需求空间。但是,我国的民间借贷尚未进入合理渠道,其不规范性时常引起纠纷。要真正使其进入正式的渠道,还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引导,而小额信贷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2013年,《共同推进甘肃省扶贫开发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甘肃省的惠农政策正式进入轨道,对于甘肃省农民的金融权利享受具有重要意义,对甘肃省的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尽管如此,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甘肃省农村在发展金融时的某些不足,致使甘肃省农村的普惠金融和小额信贷存在一些问题,如金融总量不足、金融机构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实力较弱等。因此,对普惠金融体系下甘肃省农村小额信贷进行现状分析,并对其发展情况进行研究,找出其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不但对甘肃省农村的金融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还对我国的普惠金融和小额信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一) 相关理论
1、普惠金融
2、小额信贷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国外相关研究
2.国内相关研究
3.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三、 论文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
四、 论文的基本内容和框架
(一)论文的基本内容
(二)研究框架
本文编号:16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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