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心理干预对交通事故罹患颅脑损伤患者心理卫生的
发布时间:2016-12-09 15:11
1.对象和方法
1.1入组标准
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聊城市脑科医院住院治疗的交通事故后颅脑损伤患者,纳入标准:①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18岁;③有明确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病史;④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格拉斯哥昏迷评分≤8分;②患有其它严重躯体疾病;③即往有精神心理疾病及智力障碍;④药物及酒精依赖史。1.2 一般资料
从387例筛选出符合条件的135例,按随机方法分成干预组和对照组(其中9例因其它原因未完成研究,实际参与研究126例),其中干预组62例,,对照组64例,两组在原发伤程度,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经济条件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P>0.05)。
1.3方法
2.结果
3.讨论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0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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