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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对税务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7-01-05 08:22

关键词:折旧范围;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差异;纳税调整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面,会计与税法之间存在一系列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1. 折旧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照规定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以上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照规定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外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税法规定,纳税人的部分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2. 计提折旧的总额不同

3. 折旧年限不同
4. 折旧方法
5. 预计净残值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3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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