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类高职院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7-02-13 08:16
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号文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
“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
山东司法警官学院2007年9月试行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改革,2010年,建立了计算机基础院级精品课。本课程对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起了一定作用,本文将重点阐述我院在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方面的一些具体实施方法。
1.2 计算机在日常工作中的地位
1.3 计算机基础与法律类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关系1.4 用人单位需求分析
2 大学计算机基础改革的具体实施
2.1 教学内容实用化
2.2 教学时间全程化
2.3 教学方法多样化
2.4 教学资源丰富化
2.5 考核方式灵活化
3 总结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4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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