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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6-05-07 18:58

绪论


一、 选题背景
会计舞弊随着经济的发展变成了一个全球化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都存在着舞弊的问题。近年来,会计舞弊的问题几乎成了很多企业的焦点问题,它的影响对全球经济的冲击是十分罕见的。2001 年 11 月,美国安然公司做假账行为曝光,正式的揭开了全美国会计丑闻的面纱。2002 年 6 月 25 日,电信公司被查出有高达38 亿美元的主营业务收入和 16 亿美元的净利润,成为当时最大的利润舞弊案件;三天后,美国最大的复印机制造商的收入被查出有 64 亿美元,其中 14 亿美元是它的净利润,这个案例也给全球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是会计舞弊丑闻的代表,美国国会决定,在 2002 七月颁布“萨班斯奥克斯法案”,为了避免会计舞弊。“但是没过多久,美国的另外一家南方保健公司虚增利润占 2460%的实际收益率,这远远的震撼到了整个美国的经济市场。”1昔日的辉煌到现在看来却爆出一个又一个的会计丑闻,而且这样的一种现象还在不停的蔓延,几乎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它使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严重下滑,这对整个世界的影响都是很大的,不仅导致美国股市大幅下跌,对欧洲,澳门,香港等其他市场有较大的影响。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被描述为“伪造”。新世纪之初,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 10 年来的疲软状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大中小型的企业慢慢成立,这样导致越来越多的会计舞弊现象涌现出来,郑百文,银广夏风暴事件经常出现在报纸上。即使中国的政府为了阻止会计舞弊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但是也丝毫不能从根本上制止会计舞弊的发生,从理论上来说,虽然制定出了相关的配套法律,但是理论和实践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4 年 1 月,普华永道公布的一份报告对“不透明指数”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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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现状
“红旗”标志是每个国外学术界的学者对会计舞弊识别的一个主要信号,主要是对会计舞弊的“红旗”标志进行分析和研究。会计舞弊的“红旗”标记具体是“指经营特点和会计欺诈的状态。”31989 年,Loebbecke、Eining and Willingham 的共同研究表明:“上市公司比企业发生会计舞弊的可能性更大;从产业分工上来看,运输业、通信行业更容易受到会计舞弊的影响,教育行业和公用事业受到会计舞弊影响的可能性比较小一些。”研究同时指出,提高会计舞弊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审计不独立和内部混乱等相关因素。可有迹象表明上市公司管理会计舞弊的动因包括:主要的合同义务以及为了带来更好的经济利益。从其他的资料也可以看出,国外的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发达国家的市场已经趋近于成熟的状态,和发展中国家是不同的,而且这样的一个研究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背景之下的,所以如果完全的照搬是不合理的,国外的调查并不是很切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还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国内一些行业也对会计舞弊提出了很专业的意见,翟立方(2012)首先对舞弊行为进行分类,探讨了四种舞弊理论,阐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含义、原因、后果、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财务报表、虚构收入和利润粉饰财务报表、 利用资产重组粉饰财务报表、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操纵利润、通过改变报表合并范围操纵利润、利用资本经营粉饰财务报表等研究常见的金融诈骗罪。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有显著研究的学者提出了我们应该明确目标、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制定严格的审计程序,如何提高审计和如何防范会计舞弊,以上提出的观点应该怎么样实施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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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概述


一、 会计舞弊的概念界定
关于会计舞弊的理论,由于数据的不真实导致损害了企业和很多股东的利益。为什么会有会计舞弊的行为,因为它本身可以给人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尽管这样的一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企业乐此不疲。由于我国目前为止对于会计舞弊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权威解释,所以我们也只能通过一些权威书籍的零星解释来对会计舞弊下定义,首先来看“舞弊”。《辞海》认为:“舞弊,是说用欺骗手段干违法乱纪的勾当,玩弄手段做坏事。”9《朗文词典》则将舞弊定义为:为了获得某种利益,然后进行某种欺骗的行为,法律会制裁这样的一种违法行为。《现代汉语词典》将舞弊定义为:“用欺骗的方式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广义的舞弊包括经济舞弊、会计舞弊、政治舞弊等等。很多的外国学者在表达上面直接就使用“舞弊”一词,而其实质内容为会计舞弊。在一些学术的论文中,很多的研究学者对“舞弊”定义的共同点:为达到个人利益有意识地对财务报表及记录进行歪曲”。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把会计舞弊特定术语“不正当行为”的表示同非法进行某种行为归纳到一起。为组织的利益和舞弊的顺利进行一般用不正当的把戏,利用组织外部利益获得集团利益的方法,这样就很严重的损害了很多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不可取的。舞弊的好处通常是员工或外部人员在组织和个人利益的诱惑下,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构成了会计舞弊。我国有学者对会计舞弊的定义是:企业的员工或者是管理层利用会计报表、账务凭证的处理手段,或者利用关联方的交易等舞弊的手段,达到对会计财务报表的粉饰的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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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征兆和特征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征兆主要有六个方面,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状况的恶化。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财务如果相对差一些,那么就会有融资的压力,资金的运作偏少,这样对上市公司就明显很不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倾向于好的消息而不是坏消息,所以为了获得更多投资者的青睐,他们就会显示更强烈的舞弊动机,所以说处于困境的公司就更加倾向于会计舞弊了。第二,盈利能力不好。上市公司的价值增值是资金运作的最主要的目的,当上市公司盈利不好,影响公司再次融资的机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为了提升公司的形象就会走向会计舞弊的道路。第三,营运能力差。外部坏境的约束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如果资金的周转营运能力很好,那就说明这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强一些,当然识别会计舞弊的能力也自然就会提高。所以营运能力的好坏也是衡量会不会产生会计舞弊的关键。第四,资产的质量比较差。资产的质量是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利润创造能力的,而且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比较容易被一些动机不纯的人员控制,比如存货、原材料、应收账款等等,首先,应收账款的控制是会计舞弊的一种形式,应收账款由于不利因素比较多,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是否可以收回来,如果收不回来变成了坏账准备也说不定,它从会计报表中不能有一个很好的体现,但是它可以很大程度上误导投资者;其次,存货如果积压的太多,就会导致管理者的压力过大,这样也会导师会计舞弊的风险。第五,成长能力不佳。成长的能力是投资者关注一个公司是否可以成长的基础,潜在的实力是很重要的,如果公司成长快慢与会计舞弊息息相关,处于成长期的公司管理者是没有舞弊压力的,但是如果一个上市公司处于衰退时期就很不一样,公司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和压力,这样管理者为了顶住压力很容易就会发生会计舞弊的念头。第六,频繁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通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他们一般都是采用应收账款来进行掩饰,如果说上市公司与他们自己控制的母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金额达到了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之多,那么很明显存在着会计舞弊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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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法律规制的构建与完善.........32
一、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建议....32
(一)优化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法律环境........33
(二)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体系........34
(三)充分发挥证券业自律监管的积极作用....35
(四)加大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36
(五)完善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39
二、健全公司内部监督制度....43
(一)完善监事会监督公司财务方面的制度....43
(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44
(三)完善股东的账簿查阅权....45
三、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46
(一)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完善....46
(二)法务会计制度的完善........47


三、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


(一) 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完善
第一, 在《公司法》中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新《公司法》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法定审计制度,但是新的公司法中并没有实质规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惩罚措施,仅仅也是相关原则化的规定等。就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很多结果的差异化,也严重影响了《公司法》的具体实施。导致的后果就是在 2006 年新的《公司法》生效之后,各地的工商局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要求每个公司都必须提交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随后相关的一些组织也都做出了这样的规定,这样的做法虽然确实对公司具有强制力,但是却弱化了《公司法》在市场中的法律地位,其实并不合理,因此,我们应该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法定强制审计的公司范围,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第二,在《公司法》中,对会计事务所的聘用制度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注册会计师为了自己的公司和业务考虑,如果出具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会损害董事会利益,,这样随之而来的就会遭到公司解聘,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注册会计师都出具有保留的会计审计意见,这样就会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要规范《公司法》中对于注册会计师的解聘条件,公司如果解聘注册会计师,要充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不应该专权,应该由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作出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再有这样的权限,会计师事务所收到通知之后,有权向被审计公司作出书面意见,相应的,股东大会和股东会也要说明为什么会解聘的理由。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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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会计舞弊的损失不仅仅是财务的损失,很多时候它表现为一种诚信危机,因此,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我们应该采取相对应的措施,美国的《萨班斯法案》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典范,是全世界参考的蓝本。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瑕疵,我们要取其精华,借鉴的同时,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道路来,灵活变通,提出适合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的基础建议,通过以上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一方面,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很复杂,所以治理起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日完成,只可以循序渐进。结合实际,会计治理也是长期复杂的一个大工程。另一方面,完善控制会计舞弊的法律制度,我们不能光是照搬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们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然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且我们的一些建议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想起到很好的成效,我们就应该长期而全面的研究。本文尝试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层次的研究,通过表格的形式分析各个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问题,以及我们应该怎么样应对,通过具体的案例,结合法院的判决,给出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法律建议。由于本人能力有限,有很多不足之处,也希望各位老师专家可以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针对这一课题,会坚持完善理论和相关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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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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