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 “音乐创作”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与理论基础
我国自开展素质教育以来,音乐教育在中小学学校教育就一直处于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十分重视音乐教育。从 2011 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①来看,与旧版《课程标准》存在很大的不同,表现在:以往的教育目标很重视传授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而 2011 年版《课程标准》将教育目标更多的放在了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以及音乐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上来。因此,“音乐创作”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地位。
1.1 新课程标准对中小学“音乐创作”的界定
2011 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为“新课标”)对课程基本理念有着这样的描述:“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②。“音乐教学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③。并且进一步提出“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④。这些都足以表明,培养学生创造力、想象力和实践能力的最好途径就是在学校音乐教学中开展“音乐创作”教学。通常提到“音乐创作”,人们都会与音乐中的“作曲”相提并论,认为只有专业“作曲家”的创作才能称之为“音乐创作”。然而,这个观点是过于偏激的。 音乐美学中,对“音乐创作活动”是这样定义的:“音乐创作是音乐审美实践活动的开端与基础”⑤。音乐创作不仅仅是指将构思好的音乐写在五线谱上的这种创作行为,也包含了一些没有真正记谱的各种创作活动,例如:我们通常所遇到的钢琴即兴伴奏。演奏时,只有旋律不完整的乐谱,演奏者通过和声织体、和弦等各个音乐要素的构思与组合,即兴的为乐曲配上伴奏。虽然没有将伴奏记录下来,但从本质上来讲,与作曲家们所进行的创作活动是一致的,都可称之为“音乐创作”。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我国民族音乐中的民间口头流传音乐。口头流传音乐很明显是没有进行记谱的音乐,甚至我们无从考察其创作者究竟是谁,但传承者们依据自身对音乐的感悟,将原有的作品加入新的元素,从而实现自我的“音乐创作”。当然,通常我们所说的“二度创造”①也是“音乐创作”的一种方式。其实一首音乐作品,作曲家将其创作出来后,由他人进行演奏与欣赏,这些演奏者或欣赏者加入自己对作品的理解与思考,本身就具有“创造”的意味,也就是简单意义上的“再度创作”。 综上所述,“音乐创作”具有狭义和广义上的两种概念。狭义的音乐创作“仅仅是指音乐最基本的音响结构从无到有的产生过程”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作曲”。而广义上的音乐创作不仅仅只包含作曲家或人们的“作曲”行为,“它还是音乐实践活动的一个方面,音乐的演奏、演唱也是一种再创造的音乐创作”③。简而言之,在音乐实践中的即兴性、再度创造的活动也可称之为“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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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音乐创作”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地位与重要性
21 世纪以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全面发展型人才,是满足日新月异的新时代的重要需求。这就要求我国的人民教师要在义务教育阶段进行学生创造力、想象力的培养,尤其是最具有“创造性”的音乐教育。音乐学科被认为是义务教育的一门基础学科,“音乐创作”教学则是培养学生创造力、想象力与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具有其他学科所不可代替的独特作用。随着 2011 年版的《新课标》颁布,我们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音乐教育专家与音乐教师都将“音乐创作”教学摆在了教学的重要位置,同时也是音乐教育改革中的重要研究对象。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将课程性质划分为: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三个方面。其中对“审美性”有着这样的描述:“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技法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④。在课程基本理念中,第二条便是: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①在课程设计思路中,同样强调了音乐课程对于学生创造性潜能开发的价值,并将旧版的课程标准“隐含在教学中的音乐文化知识和分散的音乐编创活动,加以集中并拓展为‘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领域”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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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实践研究及分析
虽说在中小学实施“音乐创作”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就笔者目前所了解到的中小学音乐教育现状来看,“音乐创作”教学的形势并不乐观。究其原因,既有学校的不重视、教师本身能力的有限、学生音乐理论知识的匮乏,也有客观原因,例如:我国的音乐教育基础薄弱,人口基数较大,不能与西方国家的学校音乐教育相比等等。因此,本章节笔者将对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现状研究、教材分析、教学课例的解读,从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为更好的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2.1 中小学 “音乐创作”教学的现状
笔者通过自身的音乐学习经验和音乐教育实习经验,对当前中小学音乐课堂中“音乐创作”教学所占的比重进行了预估:在现阶段中小学音乐教学中,教师能够上满整堂“音乐创作课”的微乎其微;而在常见的欣赏课、唱歌课、器乐课或是综合课中,有部分教师会设计几分钟到十分钟的“音乐创作”教学内容。由此可见,“音乐创作”教学在中小学课堂中较为缺乏和少见,是一个音乐教学的盲区。教材被视为教育中连接教师“教”与学生“学”之间的媒介,在教学活动中起着补充教学的作用。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常见音乐教材有: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简称人音版)、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音乐实验教材。使用率最多的就是人音版实验教材,因此本节中所分析的音乐教材为此版本。 “音乐创作”版块在人音版的音乐教材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兴律动(例如:“随乐曲跳一跳”、“随着音乐做动作”等)、即兴伴奏(用小乐器或敲击乐器为乐曲伴奏)、即兴编创(为歌曲编创歌词、舞蹈、音乐情景短剧,改编乐曲或旋律等)、即兴创作(创作音响、节奏、旋律或自己的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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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现状及问题分析
通过笔者调查,现阶段我国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还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现将突出的问题总结如下:在接受调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中,作曲专业毕业的音乐教师屈指可数。许多教师表示喜欢并尝试过音乐创作,但创作的内容一般为创编歌词、音乐短剧、舞蹈和简单的儿歌等。《新课标》中规定:7—9 年级的学生每学年要能够独立或与他人合作编创 4 至 8 小节的旋律短句或短曲,并能用乐谱记录下来。如果教师本身的创作能力不能在此要求之上,那么就大大增加了创作教学的难度。调查地区的大多数教师在音乐课堂教学中会运用到简单的歌词、节奏、旋律创编,或是编创音乐情境小短剧、舞蹈等,但能引导学生创作音乐小曲的却寥寥无几。如此这般,影射出的不仅是当代教师“音乐创作”教学的内容过于局限性,照搬教材甚至连教材内容也无法完成的不在少数。教学内容可分为:教材、课堂以及课外三个部分。多数教师会在课堂上完成教材规定的创编创作题目,将其视为任务来完成。这样的“音乐创作”教学怎能推陈出新?怎能激发学生创作的灵感与兴趣?除了教学内容的单调外,当下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音乐创作”教学方法也过于传统,生搬硬套,千篇一律。运用最多的教学方法就是,在课堂上通过“半开放式”的命题创作(即给出一定的音乐素材,学生有选择性的“音乐创作”),因而创造性、创新性相对较低。学生无法从这样的课堂上得到真正的音乐释放,发自内心的进行“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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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课标下“音乐创作”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思考与建议 ...........26
3.1 增强中小学生“音乐创作”的基础理论知识 ............26
3.1.1 掌握基础乐理知识,对学生进行音高、节奏、速度..........26
3.1.2 培养良好的视唱及记谱能力 .....26
3.2 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音乐创作”能力及教学能力 .......... 27
3.2.1 提高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音乐创作及教学能力 ..... 27
3.2.2 提高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音乐创作及教学能力 ....... 28
3.3 完善中小学“音乐创作”的教学内容. ........... 28
3.4 突破传统中小学“音乐创作”的教学方法 ..... 32
3.5 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课例设计 ........... 34
3 新课标下“音乐创作”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思考与建议
通过本次对郑州市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现状的抽样调查,笔者更加深入的了解到“音乐创作”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存在不少误区和问题,但也同样得到很多启示。针对以上才出现的突出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能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音乐创作”教学提供有效对策。
3.1 增强中小学生“音乐创作”的基础理论知识
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最关键也是最难之处就在于,学生能够独立或在教师帮助下进行音乐写作,也就是在书面谱写出自己的创作。这就需要学生要掌握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即乐理知识、视唱及记谱能力。乐理是音乐教学中是相对比较枯燥无味的,学生不容易接受,特别是小学中低年级,因此,教师应利用生活常识或是游戏的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例如,在音高教学时,可以让孩子们敲击生活中的物体,自行探索声音的高低;进而加入有音高的训练,如找出 7 个高低不等的学生,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并依次给予昵称“do、re、mi、fa、sol、la、si”,通过游戏的方式,认识各个音高。节奏的训练,可以通过走、快走、跑进行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及十六分音符的训练;在这样的动态过程中,利用停下站立、半蹲、蹲下来表现十六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四分休止符等,通过联想的方式建立起音值的概念。在高年级,则可以在原有的感性认识上,进行反复的运用和书面练习,逐渐上升到理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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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培养创新型人才,是近年来全球都十分关注和重视的焦点之一。“音乐创作”教学是培养学生创造力、想象力和创新能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有权利也有义务将“音乐创作”教学贯穿于九年制义务教育中,以即兴音乐创编为基础,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为辅助,使学生达到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音乐创作的水平。这不仅符合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也有相当深厚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如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的音乐教学法;美国本土的综合感音乐教学法等。无论从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还是音乐教育学来看,对中小学进行“音乐创作”教学都是可行和必行的。教师通过课堂上的即兴模仿、即兴编创、即兴表演和音乐创作,激发和培养学生的音乐创造能力,从而提高其创新力、创造力。 通过对郑州市部分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现状调查,笔者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当前在新课标下,我国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基本情况。通过整理分析数据,笔者从中发现了一些教学亮点和教学盲点,针对突出和较普遍的问题,,从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音乐创作”能力及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中小学学生“音乐创作”的基础理论知识这四个方面提出了较为合理化的建议。并选取中小学音乐教材(人音版)中的内容,设计课例,希望能为广大音乐教师的“音乐创作”教学提供参考和借鉴,为我国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发展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是一项艰巨而伟大的任务。学校的重视、家长的配合、教师的引导以及学生的接纳程度都是直接影响“音乐创作”教学成效的因素。但是,最根本的因素在于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如何进行“音乐创作”教学,因此,笔者希望能够通过本文提高教师的重视程度,在“音乐创作”教学中正确借鉴和应用西方优秀的音乐教学法,通过自身的实践、研究和总结,找出更多好的方法和策略,推动我国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的发展,促进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事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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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450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caipu/44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