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迈向税收征管现代化
本文关键词: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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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迈向税收征管现代化(权威访谈)
12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拉开了我国税收征管领域的改革大幕。当前国地税征管体制存在哪些问题?改革的重点和亮点有哪些?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第一时间接受本报专访,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六个好”
到2020年建成现代税收征管体制,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要的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顺应纳税人期盼,使之成为民心工程。”王军表示,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王军介绍,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纳税人也提出了不少意见。
针对这些问题,方案明确提出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强调要以法治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同时,以纳税人为中心,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方案提出的主要改革任务包括六大方面,涉及31类改革事项。这六大方面的改革任务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王军表示,要实现改革目标、完成改革任务,可以概括为“六个好”:
——“分好工”,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服好务”,就是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不便利等“痛点”“堵点”问题。
——“管好税”,就是转变征收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问题。
——“合好作”,就是深度参与国际合作,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国际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治好队”,就是优化税务组织体系,着力解决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匹配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等问题。
——“聚好力”,就是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社会环境不够优、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便民办税,,规范征管
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有关创新服务举措、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内容占了很大篇幅,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改革的一大重点,是实现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规范化,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有所不同,新老局长间差异较大的局面。”王军表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服务,税务总局已经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组合拳”。
比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人们异地取款一样便利。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2016年实现办税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税收一头连着纳税人,一头连着国家。在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税收如何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也是改革的一大亮点。”王军认为,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需要进一步夯实基础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
夯实基础服务,重点是通过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既体现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又增强国家治理的财力保障。比如,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深化税务稽查改革等。“这将改变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无差别管理方式,使管理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王军表示。
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为税收征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其中,增值税电子发票更是税收征管领域的一场革命。通过对发票票面信息实时进行全面的电子采集、监控和比对,将为告别纸质发票、根治假发票这个常见病、多发病乃至顽疾奠定基础,大大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
拓展“增值”服务,主要是深度挖掘利用税收数据信息这座“金山银库”,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和社会管理。通过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成国际先进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及时的、全面的、准确的依据,更好地发挥税收作为经济活动“晴雨表”的作用。
机构分设,深化合作
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
国税、地税是分还是合,社会上一直比较关注。方案对此给予明确: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也就是说,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征管体制进行的完善。很多人关心,国税、地税为何要分设两套机构,改革为何是深化合作而不是合并?
“以国税、地税机构分设为基础推进改革,这一决策是建立在反复比较、多方求证、科学推断基础之上的。” 王军表示,无论是推动税收征管科学发展,还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坚持机构分设,都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两个积极性比一个积极性要好得多。
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分税制的前提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机构分设带来的一些问题,是可以在现行体制框架内,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等改革举措来加以解决的。从国际比较看,OECD国家以及金砖国家中,除少数国家外,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分设是大国的共性选择。
“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是机构分设的基础,也是深化合作的前提。但这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而动态调整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王军说,营改增以来,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今后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
在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到位后,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征管职责将会更加清晰,目前一些税种“两家管”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同时,国税、地税可以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既有利于方便纳税,也有利于方便征管。此外,方案还明确,将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有利于减少税费多家征管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
本文编号:138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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