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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日说法》为例探讨人道主义视角下示众在电视法制节目中的呈现

发布时间:2014-11-03 20:19

【摘要】 论文对示众这一现象进行了研究,涉及内容包括示众的历史、内容等方面,重点阐述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中的示众表现、特点与功能,并就电视法制节目中的示众表现的弊端与解决办法进行了论述。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为绪论;第二章为示众的历史与内容;第三章从语言、形象、结构、权利四方面论述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中的示众表现,阐述了电视法制节目示众的特点和功能;第四章从政治文化的角度阐述了电视法制节目示众的不足与弊端,并以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理论为视角,从叙事、评论和表达三方面提出了电视法制节目弊端的解决办法。第三、四章为论文的重点章节。 

【关键词】 示众; 电视法制节目; 人道主义;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理由和论文价值

1.1.1研究示众的原因

在论文开篇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何为示众:

元杂剧中窦娥被押赴刑场;小说里阿被砍头;文革时期刘少奇、彭德怀被批斗;近些年卖淫女被曝光街头;网络中的人肉搜索等等,这些都是本文所选的示众,亦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关于示众文化,笔者认为它是一种政治文化,这种文化古而有之,近代以前就屡见不鲜、革命时期达到鼎盛,甚至到了改革开放后也依然存在。这种文化的本质在于,大多数人认为示众对自己有利无害而持默许、肯定甚至赞赏的心理和态度。而一个时代中最根本的是它的心理状态,政治状态和社会状态不过是这种思想状态的表现。

9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对于政治文化批评的讨论自年代末的那一件事情之后就沉寂了。如今在政治文化批评研究方面有相当影响力的如“极端民族主义”、“中华文化输出论”以及一些以抵制“西方民主”、“坚持中国特色”等理论,这些理论表面上是一种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的理论,实际上是对中国政治文化自我认知的一种规避,免不了民族狭溢的嫌疑。它们没有关注到那些在本土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和变化着的人们对起规范作用的政治文化的态度、理念、信仰以及由此与其社会结构所形成的关系。自我认知的政治文化研究的失语也使政治文化在对自身文化的批评和重构等功能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失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放缓了国内迫切需要的现代化和实施民主变革的进程。

本文就是在这样的文化研究背景下来着眼于我国的政治文化文化反省与文化重建是使民族兴旺的重要内容,文化与社会结构相辅相成,当政治制度不能符合当今政治现实中对民主的需求时,迫切需要新的且更有益于民主进程的政治文化的注入。因此,论文试图在中国政治文化中选择较有突出特点的示众文化来进行探析。

从罗素、杜威,白鲁恂等外国学者以他者的身份对中国的政治文化的描述,从鲁迅、沈从文、梁漱漠等作家作品中的中国人的面孔,从莫言、李敖、柏杨等现代知识分子笔下描摹的现代中国人的特征,都可以得到佐证。

 

1.文献综述

关于电视法制节目的示众现象的研究,经过传播学界、法学界、新闻学界专家学者的潜心研究,研究成果中包括学位论文、专题性研究论文和专著,其中学位论文和专题性研究论文数量较多,而相关专著很少。

在CNKI上文献范围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分别对“媒体”“示众”和“电视”“示众”以及“电视法制节目”“示众”这三个关键词组的内容进行了搜索。

1.2.1示众

(一)“媒体”“示众”

1980年到2013年,以“媒体”、“示众”为关键字的研究有402篇,其中论文题目中有“媒体”、“示众”这两个关键字的有新闻界陈力丹的新闻学期刊论文《媒体何时能告别示众文化》,另一篇作者鹰远从法律视角来探讨示众文化的报刊文章《警方和媒体都应剔除“示众文化”》等文章。

陈力丹的《媒体何时能告别示众文化》一文中,对传媒公开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形象的做法给予了强烈的批判,作者站在人道主义的视角,通过几件生动的案例来呼吁对人的尊重,即便是对象是犯了罪的人。文章短小但观点鲜明,令人印象深刻。

鹰远的《警方和媒体都应剔除“示众文化”》一文里,通过媒体存在的“示众”照片的现象来揭示媒体侵犯隐私、践踏人格的问题。以宪法中对人格尊严不应受到侵犯的规定来批判媒体曝光的做法。

这两篇文章都是对于媒体存在“示众文化”现象的揭示,论者更赞同陈力丹的观点,对示众文化的批判诉诸于人道主义的视角下而不是法律视角。另外,论者认为,两位作者对“示众”涵义的理解有些狭溢,论者并不认为“示众”只是对肖像权的曝光“示众”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的宰制手段在媒体中有着更为复杂的构建机制。

(二)“电视”“示众”

1962年到2013年以“电视”、“示众”为关键词的文献搜索结果为382条,其中2013年高一飞、张金霞的《围观杀人:美国死刑执行的示众与电视直播》与2013年徐迅的《一次“死刑犯的电视游街示众”——糯康死刑直播批判》这两篇文章是关于“示众”、“电视”的专题研究,文章对于电视当中出现的示众现象均给予了批判,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篇写的国外的电视示众,另一篇写的是外国人在我国实行死刑过程中的电视示众。

 

第二章示众的历史与内容

 

研究示众,要从中国示众文化的历史谈起。

 

2.1示众的历史

示众的历史,按照其不同的表现形态和特征,可分为古代的示众、近代时期的示众和改革开放后的示众这三个阶段,它们的最突出的形态分别是斩首示众、批斗示众、严打示众。示众本质分别是生命、肉体、精神。在这三阶段中,不同阶段有对这三方面不同的侧重,这一内容会在下一节当中有所涉及。示众的历史之所以分为这三个阶段,是因为无论是被迫打幵国门和还是主动改革开放都是一种新文化的侵入,是示众文化得以改变的结点。

2.1.1近代以前的斩首示众

斩首示众在近代以前(可称古代)的示众形式当中最为常见。古代的示众离不开斩首,斩首离不开示众。

《国语》中说,“禹致群神于会稽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这是关于斩首示众的最早记录之一。

示众在秦时,有分裂尸体后砍头,悬首张尸示众,此谓磔刑;砍头后高悬木桩上示众,此谓棄首;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此谓弃世。

明代时期,朱元璋制的《大明律》上写到:官员若贪污赃银60两以上,将楽首不众、剥皮实草。

不仅是古典书籍、规章制度当中对示众斩首有记载,在文学著作中也有很多描写斩首示众的场景。《水济传》中第三十九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里“缕鎗对对,数声鼓响丧三魂;棍棒森森,几下谬鸣催七魄。犯由牌高贴,人言此去几时回;白纸花双摇,都道这番难再活。长休饭,颡内难吞;永别酒,口中怎咽!挣貯劍子仗钢刀,丑恶押牢持法器。阜纛旗下,几多魍魉跟随;十字街头,无限强魂等候。监斩官忙施号令,仵作子准备扛尸。一个报道一声:‘午时三刻!’监斩官便道:‘斩讫报来。’两势下刀棒刽子,便去开枷,行刑之人,执定法刀在手。”在《水济传》的以上描写中可见,斩首的时间、地点、工具、人物形象、现场气氛都是精心安排的。其中描写的恰子手的“挣貯”和押牢的“丑恶”可以看出,当时的示众者的形象是被丑化了的。

这种精心安排,使围观者以看戏的心态去看斩首示众。看客的特征是对于所发生的事,认为与自己无关,它表达出的既不是赞赏、也不反对,充其量是一种默许。每逢秋后问斩之时,百姓踏着满街的土尘,前拥后护,有看一般的刑事犯的,有看“死于谏”的官吏的,也有看上层斗争的败者,后来也有看维新派人士,看“义和团”的拳匪。鲁迅在《药》中描写众人看斩首示众的场景:林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其中的“颈项都伸得很长”一句把人们看戏的心态描写得淋漓尽致。在《阿Q正传》当中,描写众人对阿的即将被杀头而喝采到:“好!!!”从人丛里,便发出封狼的噑叫一般的声音来。“材狼的嚎叫”是中国人在看戏中看到精彩之处时的特有反应。这是对当时示众中看客的形象和心理的最生动的描写。

 

2.2示众的内容

示众是一种惩罚仪式。关于仪式,法国的人类学家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在他的著作《野性的思维》中写到,“在圣与俗、信徒与祭司、生与死、入族者与未入族者等等之间预先就假定存在着不对称关系,而且这种‘游戏’在于借助那些其性质与配置都是真正结构性的事件来使一切参加者都达到胜者一方。”基督教的洗礼仪式、世俗的婚礼仪式和葬礼仪式,无论是在规则上还是权利上,关系不对称是显而易见的。

示众具备了仪式的关系不对称的特点,且以惩罚仪式的形式存在。惩罚仪式是人类文化普遍存在的仪式形式,示众作为一种重要的惩罚仪式形式,在这一过程当中,示众与其他惩罚仪式不同之处在于必须要有观众才能被称之为示众。在这一仪式当中,惩罚者和被惩罚者的位置是完全不对等的。从惩罚的开始就已预设了胜者一方为示众者(惩罚者)。示众者代表着地位高的统治者,观众是普通百姓,被示众者是违反“游戏”规则的人,示众事件是示众者在观众面前惩罚因违反游戏规则的人。

示众的形成在于其构成的要素。在示众的重心从对生命的剥夺到对肉体的暴力再到对精神的摧残的过程中,其仪式中所包含的要素如示众者、被示众者、示众场所、示众工具及手段等,也相应的发生着改变。

2.2.1生命的剥夺

斩首示众是指将剥夺生命的过程和结果都公示于众。

斩首示众包含很多要素,它们包括时间选择、场地布置、刽子手、行刑工具、犯人的打扮等,这些要素使得斩首示众仪式化了,让整个过程和结局犹如一个节日。

具体来说,斩首示众的仪式要素有:

(一)游街游街,指将人绑起来,挂着牌子,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在众人面前曝光丢丑。艮据死刑犯的身份、地位的不同,游街形式也有不同。做官的人犯了死罪被捆绑后放在骤车的木笼子里,人放进去,头却要伸出外面。而一般的死刑犯则是被放在篮子里抬到法场。

 

第三章电视法制节目示众表现与特点.........20

3.1电视法制节目中的示众表现.........21

3.1.1语言方面义词的大量使用..........21

3.1.2形象方面——光头、号衣、镣铐、监狱等画面展示..........22

第四章电视法制节目示众的弊端及解决办法.........30

4.1电视法制节目示众的弊端........30

4.1.1示众不利于舆论监督...........30

4.12示众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31

 

第四章电视法制节目示众的弊端及解决办法

 

一谈到人道主义,可能会被看成是在讨论一个早已过了时的话题,然而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出现的棘手问题如社会不公平等问题需要有某种价值观来加以引导。此时,回顾人道主义理念往往蕴含着生动的历史内容,结合人们当今的生活,人道主义迸发出它自身的力量,能够向人们指明前进的方向。示众的惩罚本质无论与历史上的哪一人道主义的理论都相违背,其中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的理论最能解决当今的示众问题。

 

4.1电视法制节目示众的弊端

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示众现象,无论从文化、社会结构、人们的政治心理的形成上,示众都产生负面功能和承载的负面意义,因此电视法制节目中的示众现象对当今社会的进步带来一定程度的弊端。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社会舆论监督、社会公平以及民主进程等。当然这三者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的。

4.1.1示众不利于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因其自身具有的独特功能已成为当代社会监督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它通过表达真实的民意,使权力受到民意的约束,从而克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然而在电视法制节目当中,即示众者在话语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大量使用对被示众者不利的具有极强感情色彩的词汇,对被示众者的相貌曝光,对其形象进行不加节制的损害,令其处在社会边缘的位置,无疑不显示着媒体的随意性、主观性甚至是隐蔽性,彰显了媒体传播权力不受约束的特性。

 

结语

示众文化在当代不仅表现在电视法制节目中,本文只是以电视法制节目作为典型案例作为分析。本文也并非针对《今日说法》,之所以选择《今日说法》是因为它是最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之一,是其他电视法制节目的典范,因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的探讨主要是围绕着示众文化这一主题。我们要认识到,中国的示众文化能够在现代生活当中依然根深蒂固地存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一个有碍于我们的媒体以及社会发展的亟待于认清并解决的一个问题。

到了现代,与时俱进的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理解法律、我们如何意识到我们自身早已习惯的行为方式是存在问题的,我们自身的政治文化如何至此以及我们要如何看待它、改善它,这是在看到作为社会的一面反射镜——电视法制节目所要考虑的。

赞歌不必再多唱,社会的进步更需要批评的声音,如阿尔都塞所认为的,研究具体的问题本身才会不至于落入单纯研究抽象理论的套路,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事情向有利的方向发展,对现实状况更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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