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哲人推介》(第十期):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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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简介
何中华,男,1962年7月生,山东莒南人,哲学家,西马学家。现任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学术成果
何教授的学术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发展理论。在哲学基础理论、马克思哲学观、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研究等领域进行探索,提出了某些有进一步讨论价值的问题,并得出自己的初步结论,引起了学界较广泛的关注。
(1)主要学术贡献:
1)提出建立哲学学体系的构想,并在元哲学领域进行探索,对于哲学的形上学本性、哲学视野之独特性、哲学比较的方法论原则等问题做了深入考察。
2)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内涵进行诠释,从哲学观高度“重读马克思”,力图以实际的运思超越“回到马克思”与“告别马克思”的路数,从辩证法和现象学的内在结合上寻找马克思哲学意蕴得以展现的可能性。
3)揭示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的绝对性和超验性,把它同人的存在联系起来考察,给出了价值范畴新定义,为突破经验论思维方式的桎梏提供有启示意义的借鉴。
4)对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理论本身进行反思,注重对“发展”和“现代化”范畴的形上学前提的追问,探究在市场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的存在方式及其命运,重思社会发展的存在论含义。
5)考察市场经济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提出“互斥论”和“划界说”,引起学术界的争论,在客观上促进了有关研究的深化。
6)从哲学角度阐释可持续发展理念,分析它在实践和理论上面临的难题,凸显问题症结,清算前提和预设本身,推动了该领域研究的进展。
(2)“实践本体论”的探讨
1)对“物质本体论”的清算
何中华教授认为,“物质本体论”本身是一个虚概念,物质本体论提出的问题是一个假问题,它们在逻辑上是无法成立的。
以物质为本体建构起来的哲学体系,本身无法达到逻辑的自足性。因为物质本体论隐含着这样一个设定:心物二元分离,物质只有在与精神的分离和对立中才能获得自己的规定。倘若离开了精神的存在,物质范畴本身也就成为不可能。可见,物质是一个非自足的概念。以它作为本体范畴,必将导致逻辑前提自足性的破缺。所以说,物质概念的非自足性同本体论的自足性要求之间是背反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物质本体论”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尽管持物质本体论立场的人们并没有明确使用这一称谓,但由于把物质作为本体范畴,从而潜含着这一概念的规定。心物分离的预设,,使得作为本体的物质蕴含着无法摆脱和克服的悖论:一方面,“物质”概念所指称的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独立自在的客观实在;另一方而,“物质”作为本体范畴,它又获得了逻辑设定的意义,从而折射着人的此在性。由此形成了自在性与此在性、彼岸性与此岸性之间的二律背反。
物质本体论所寻求的目标在于对外部世界自在状态的纯粹客观诠释,而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问题在于,任何诠释对象必须首先进入人的视野,变成人的存在状态的所与和呈现,亦即消解自在性,才能成为现实的诠释对象,从而被指称和描述。这就决定了物质本体论的归宿必然与它所确立的出发点相左。因此,物质本体论陷入了两难境地:说出不能说出的东西,寻求没有认识者的认识,把握未曾对象化的对象。由于这一悖论,物质本体论提出的问题只能是一个自我消解的假问题。
严格地说,物质本体论只是属于近代哲学现象。它衍生于近代哲学对人的存在状态的剥离和解析。被黑格尔称为“近代哲学真正始祖”的笛卡儿对心与物的二元划分,使哲学陷人误区,形成了物质本体论和精神本体论的不同解释传统,由于本体论的自足性特征被心物二元分离模式所消解,近代析学出现了这类特有的伪本体论形态。显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作的物质本体论式的解读,必然会抹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意义,使其退回到它之前的旧哲学层次。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遇到的所谓‘挑战”和“危机”,从根本上说,不过是这种物质本休论诠释所而临的挑战和危机而已,物质本体论的致命弱点,使得哲学体系的建构表现出种种缺陷:1、实证性倾向,2、非逻辑性倾向,3、独断化倾向,4、反主体性倾向。物质本体论的上述缺陷引起了哲学体系的危机,因此,重建本体论就成为当代中国哲学变革和发展的首要任务。
2)“实践本体论”的提出
何中华教授认为克服物质本体论的缺陷,唯一可能的选择就是实现由物质本体论向实践本体论的“格式塔”转换。唯其如此,实践才能真正从狭义的认识论范畴解放出来,变成一个广义的本体论范畴,从而获得终极意义。
实践乃是人的存在状态的最基本、最充分的表征。从人的存在出发重建本体论,就应当把实践作为整个哲学的逻辑起点,建立一种实践本体论体系。在实践本体论看来,物质是有中介的,它只能通过实践以扬弃的方式被包含在哲学的逻辑前提之中。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所谓的“物”,不再是指自在物质,而是指人类实践本身的客观实在性;它不是指自在物质的彼岸性,而只是意味着此在性的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实践本体论的这种逻辑特征也决定了它把自身诉诸于实践的功能性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决不满足于‘达到对现存事实的正确理解’,而是为了“推翻这种现存在东西”,亦即“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由上可见,同马克思以前的哲学相比,实践本体论的特质在于突出人的存在和人的活动的本质意义,把实践作为建构哲学体系的唯一可能的逻辑前提。
作为本体范畴,实践本身乃是自因自律、自本自根的,即无需借助他物来规定和说明自身,而是在自身内并唯一地通过自身而被确定的东西.整个哲学体系的展开却有赖于实践作为阿基米德点。因此,实践构成哲学体系的逻辑意义上的第一因,在其背后不可能也不应当寻找更根本、更隐蔽的基础。只有实践,才能在本体意义上消解心物的二元对立模式。作为人的存在和活动的此在性之呈现与表征的基本方式,实践既非心,亦非物,也不是二者的统一规定,实践就是实践,它是无法被拆解和还原的。实践本体论回到了人的“此在性”,使人的“在场”走向澄明,从而真正担当起哲学的使命。这种对人的“在场”的“唤醒”,不仅消解了科学理性的潜妄与自负,而且使哲学实现了向自身的复归。
因此,实践本体论对于哲学变革的意义在于:从内在的方面说,作为本体范畴,实践既打破了心物二分模式,避免了对二者之间关系的发生学考察,又由于自身是逻辑的而非实在的、是功能性的而非实体性的,从而防止了对哲学问题的实证性考察。这样便彻底消解了导致哲学实证化的可能性。从外在方面看,实践本体论的革命意义和理论价值,在于使哲学在逻辑层面上获得了内在创造机制,从而改变了哲学自身的存在方式。实践作为人的“此在”状态的现实表征,总是体现着向未来敞开着的可能性,把实践作为本体论前提,一方而可以找到建构一种自足逻辑系统的内在基础,另一方面又能够彻底消解哲学体系在建构过程中有可能附着的独断性,从而使哲学体系达到这样的健全状态:就其逻辑系统而言,它是自足自律的,因而是闭合的、完成的;而就其作为思想史事实的存在来说,它又是开放的、非自足的,因而是有待于实践和文化的历史发展来不断予以完善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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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何中华. 实践本体论被证伪了吗?——答孙亮先生[J]. 东岳论丛,2008,01:13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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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摘录自《物质本体论的困境与实践本体论的选择》)
3、最近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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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中华. 超越“唯物—唯心”之争的纲领——再读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条[J]. 山东社会科学,2015,04:12-18.
[3]何中华. 实践本体论为什么是对的——一个再回应[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4:124-132.
[4]何中华.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契合[J]. 学习月刊,2015,13: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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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何中华.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三题议[J]. 学术研究,2014,01:7-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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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何中华. 作为本体范畴的实践与时间性的复活——再答我的一位商榷者[J]. 东岳论丛,2013,08: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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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何中华. 从历史维度审视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J].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11-18.
[11]何中华. “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与“从后思索”[J]. 山东社会科学,2013,07:5-10.
4、代表性著述
主要著作:
[1]《哲学:走向本体澄明之境》,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3月出版。
[2]《社会发展与现代性批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12月出版。
主要论文:
[1]何中华. 实践唯物主义的奠基之作——再读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J]. 东岳论丛,2006,03:5-16.
[2]何中华. 人的个体生存与实践本体论建构——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再诠释[J]. 理论学刊,2006,11:36-40+48.
[3]何中华. 市民社会与人的自由——从马克思的观点看[J].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6,04:26-30.
[4]何中华. 马克思实践本体论:一个再辩护[J]. 学习与探索,2007,02: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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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何中华. “在”与“在者”:一个必要的划界——论哲学的合法性[J].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05:32-39.
[31]何中华. 通向哲学之路——论哲学的方法[J].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04:5-11.
[32]何中华. 马克思主义、现代科技与儒学的关系刍议[J]. 人文天下,2015,03:25-31.
5、其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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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星
20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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