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与恻隐
发布时间:2020-05-08 10:33
【摘要】:人们在探讨同情问题时,通常将同情与恻隐视为意义相同的概念,直观上倾向认为恻隐是先哲对人类同情心的早期论述。本文分别以休谟的同情与孟子的恻隐为中西方同情观的代表,认为中西方文化视野下的同情观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进行系统的理清。首先,本文回溯休谟和孟子的原始典籍,先后解读《人性论》和《孟子》中有关同情和恻隐的内容,从而准确地把握同情和恻隐的原始概念。接下来,本文进一步介绍了休谟和孟子的情感道德理论体系,并相应总结他们各自理论体系建构中所面临的困境,同时引出原典自身的反驳理据和其他学者的相关解读。 通过系统的比较研究,本文在最后一部分集中梳理了同情与恻隐在概念、同情的施予对象,以及形而上学的先天基础上所存在的深层差异,进而揭示二者的共性与特性,并通过将休谟之同情归为“反思同情”,将孟子之恻隐归为“直觉同情”的方式,对同情和恻隐展开了全面的辨析。 道德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最终归宿,本文最终将着眼于探讨同情与恻隐的道德意义,结合比较研究的结论,提出应跳出非此即彼的论证思路,转换道德衡量的视角,反思同情与恻隐在道德坐标中的位置与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222.5;B561.291
本文编号:2654541
【学位授予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222.5;B561.291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牟春;现象学视野下的移情问题[D];复旦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65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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