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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里达的“独体”概念——兼谈他的主体理论

发布时间:2021-02-07 09:19
  主体一直是西方哲学人文科学领域里的核心话题。历史上人们对主体有无尽的解释和界说。西方当代哲学家德里达对主体的界定独树一帜,他将之称作"独体",即自我与他者的矛盾混杂体,或言说自我的他者化形态。其具体表征是普遍观念的独特化、陈腐语言的陌生化、同一法则的差异化。其本质属性是双重化、自相矛盾、自我解构性。如果说以往所有表征主体的概念如"灵魂""我思""理性""意识""存在""他者"等呈现给我们的主体结构形态都是一元的、内在统一的、静态不变的,德里达的"独体"呈现给我们的主体结构形态则是多元的、内在矛盾的、动态多变的。他的"独体"概念彻底突破了西方几千年的主体观念,具有旷古烁今之理论价值。 

【文章来源】:文艺研究.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独体的逻辑起点:自我的他者化
二、独体的思之表征:普遍的独特化
三、独体的言之表征:不纯正的纯正化
四、独体的行之表征:同一的差异化



本文编号:3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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