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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视角解读索绪尔的语言

发布时间:2014-07-24 11:37

  价值理论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提出语言符号的价值总是由“一种能与价值有待确定的物交换的不同的物;一些能与价值有待确定的物相比的物”两个方面构成。索绪尔撇开价值的一般性,直接给出语言符号特殊的价值,引发了一些学者的困惑。“M ·夏皮诺说《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最不被人理解的东西即其‘语言学价值’,R·果德尔也说这是该书最困难的部分”。我国语言学界一直十分重视对这一语言价值理论的研究,从戚雨村教授,到张绍杰1船,鲍贵等学者不断提出了他们的解读。尽管表述不同,但他们都一致认同,一个语言符号的价值在于,它的能指和所指可以互换,它与其它的语言符号在能指和所指方面可以进行比较。

  一、索绪尔语言价值理论剖析语言符号的价值解读凸显了语言符号价值的特殊性,但忽略了这种价值与我们所熟悉的普遍的价值概念的共性。笔者认为,语言学领域中的价值概念,尽管具有其特殊性,却不能失去价值概念的普遍性,不能摆脱它与价值一般的联系。我国学界从语言学内部人手,按照索绪尔提出的原则,找出一个语言符号内部可以交换的两个方面一一能指和所指,外部可以比较的不同的符号及其能指和所指,从而完成了对语言价值理论的基本诠释。不过,这种研究方法似乎过于直接,不能让我们明白索绪尔确定语言符号价值的两个原则有何依据,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语言符号,与普通的物品一样,也具有价值。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外部人手,对索绪尔的语言价值理论进行哲学视角的分析,运用价值一般概念,找出语言符号价值与其他价值的共性,以求达到对同一理论多元化的解读。

  事实上,在索绪尔提出语言符号价值构成的两个原则之前,他还特别指出, “即使在语言以外,任何价值似乎都要受这个奇特原则支配”[1]1 。笔者认为,这个提示极为重要,足以说明索绪尔的语言价值理论,不仅具有特殊性,而且与语言之外的价值一般具有密切的联系。可以说,价值一般是索绪尔语言价值理论的基础。然而,我国语言学界却直接从语言学角度进行解读,没有说明这个奇特原则如何支配语言之外的任何价值,又进而支配语言价值,以致于给后来的研究者留下了困惑和思考。

  二、哲学中的价值构成关于价值的研究始于哲学,早在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就提出了有别于事实世界范畴的价值世界范畴,为后人建立价值理论体系开创了先河。随后,新康德主义学派对价值范畴做了一般意义上的界定,并在这一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价值范畴为中心的价值哲学体系,从而为其他社会科学,如社会学,美学,经济学等学科的价值范畴的研究提供了一般的理论基础。

  关于价值的界定有很多种类,但是就最一般地含义而言,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即“在实践活动中,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变化,是否具有与主体生存和发展相一致,相符合或相接近的意义”价值源于实践,反映主体和客体互动的关系。在这里,主体通常是指人类,客体通常是指人以外的事物。“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求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当马克思这么论述价值的时候,马克思也清楚地指明了价值的构成:主体,客体,以及客体在实践中满足主体需求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客体之所以能够形成价值,是因为它具有某种属性,这是客体形成价值的客观前提,但是前提毕竟不等于结果,形成价值的条件不等于价值本身。马克思主张“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世界,而价值概念恰恰反映出人的主体地位。

  在索绪尔那个时代,萌芽于亚当·斯密的西方微观经济学趋于成熟,价值理论都以商品交换为前提, “价值通常指的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按照哲学中的价值一般理论,经济学中的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因为它是劳动者再生产劳动力的必需,商品作为客体满足了劳动者主体在实践中的需求关系。

  经济学中的交换价值却是一种特殊的价值,需要我们进一步解读。众所周知,交换价值是商品的货币表现形式。在商品市场中,劳动者出卖劳动这种商品而获得工资,即劳动与工资交换,体现了劳动对于劳动者主体的使用价值。通过使用工资,劳动者换取所需要的商品(即商品中的劳动),工资与劳动交换,体现了工资对于劳动者主体的使用价值。可见,经济学中的交换价值是劳动和工资两种使用价值的特殊表现形式。交换价值的这种价值特殊并没有离开使用价值这个价值的一般理论。如果我们换个角度,用索绪尔的原则来说明劳动的价值,我们可以认为一个劳动者的劳动的价值在于,(1)能够与不同的物,如工资相交换;(2)能够与相同的物,如其他劳动者的劳动相比较。

  三、语言学中的价值当我们把价值一般放入到语言学领域的时候,我们必需面对的是语言符号的价值。从价值一般理论出发,“一个词” 的使用价值在于,它作为语言系统的一个单位,能够帮助我们认识世界,描述世界。当我们运用语言符号进行交流的时候,我们是主体,语言符号是客体,我们运用语言符号进行思考的思维活动,以及我们表达自己的思想,描述世界的言语活动体现了主客体关系,是语言符号实现其价值的过程。  语言符号实现其价值的客观条件是“一个词”的特性, 即它具有能指(音响形象)和所指(概念)两个方面。能指和所指这二者如此紧密地结合在一个词中,以至于所指就像是能指的灵魂,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同时显现。例如,当一个中国人看到天在下雨,想用英语对此进行描述的时候,他需要选择“天” “雨” 的概念,并且用声音表达出这个句子:“It is raining.” 听者接受这个信息的过程与之相反,即听者需要从声音中析出概念,借助于概念来理解言说者所思考的外部世界。在这个言说的过程中,言说者的思想与词语相互“交换”。按照索绪尔的原则,人的思想与语言符号交换,构成一个词的价值的第一部分。

  “一个词” 之所以具有使用价值的第二个原因在于,它与语言符号系统中其他的词不同,能够满足与言说者生动活泼、细致微妙的思想相互“交换” 的需要,从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最佳地表达言说者的思想,发挥出“一个词” 特殊的使用价值。在日常话语过程中,我们不是只使用单独的“一个词”,而是通过语言符号的集合体来表达思想的。在语言符号单元的集合体中,存在着两种关系— — 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组合关系是在语言链条上相邻的两个或多个语言单位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句法关系;聚合关系是通过心理联想在言语活动中起作用,如词语enseignment、enseigner和ensei—gnons具有同一词根“enseig” 因而这些词语构成一个联想类。一个词由于种种原因而与其他词组成各种联系类,并在相应的组合位置或语境上彼此互相取代,这种关系即为联想关系或聚合关系。每一个词在系统中由于组合关系轴和聚合关系的不同而拥有自己的特殊“定位”,另一方面, 由于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的多样性,每一个词在系统中的价值是不确定的,或者说,它的价值是潜在的。一个词实际上的价值取决于在现实的言语活动中,这个词是否能够从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两个维度上充分地表达了言说者的思想,即满足了主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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