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救济规则体系化的法国经验及启示——以法国两部学者草案为基础的比较研究
本文关键词: 人身损害 侵权责任 间接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 法国民事责任法 出处:《东方法学》2017年02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制定民法典是中国对既有侵权责任规则体系化、尤其是从重视责任构成立法转向重视救济规则体系化的契机。当下法国改革民事责任法的一个重点是人身损害救济规则的成文化与体系化,改革已比较成熟,值得借鉴。法国民事责任法改革的方向是,将专门针对人身损害设计特别救济规则,确立人身损害救济事项的标准化,从严限制间接受害人的救济范围,扩张精神损害的适用范围。法国改革经验中的如下事项对中国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规范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救济规则的区分立法模式,损害赔偿的计算,人身损害救济事项分类体系,对间接损害救济范围的限定要素、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确定等。
[Abstract]:The formulation of civil code is the systematization of the existing tort liability rules in China. Especially the turning point from the legislation of liability constitution to the systematization of relief rules. At present, one of the key points of the reform of the law of civil liability in France is the formation of culture and systematization of the rules of personal injury relief, and the reform has been relatively mature. The direction of the reform of French civil liability law is to design special relief rules for personal injury, establish the standardization of personal injury relief, and strictly limit the scope of relief for indirect victims. Expanding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mental damage. The following issues in the French reform experience have good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legislation of tort liability norms and judicial practice in the Chinese Civil Code:. The legislative model of distinguishing the relief rules of personal injury and property damage. The calculation of damage compensation, the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personal injury relief, the limited elements of indirect damage relief scope, the determination of applicable scope of mental damage compensation, etc.
【作者单位】: 复旦大学法学院;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国侵权责任法改革:传统特色与欧洲私法一体化的冲突与协调》(项目批准号:11YJC82006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56.5;DD913
【正文快照】: 引言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章与第3章)就救济规则设计了基本规范,但与责任构成要件相比仍较为原则,尤其是在人身损害的救济领域,给实务与理论留下了许多议题。如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不同责任方式之间的关系、间接受害人赔偿边界、精神损害的救济范围等。而最高人民法院曾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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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6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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