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民间法官德古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发布时间:2020-07-14 01:13
【摘要】: 彝族谚语说“彝区是德古管事,汉区是官吏管事,藏区是喇嘛管事”,德古是指通晓彝族习惯法,能言善辩,办事公道,为大家信任和尊敬的人。解放前,由于凉山彝族聚居地区交通闭塞及中原封建统治阶级长期推行的反动民族政策造成的民族隔阂等历史原因,德古作为彝族社会的司法官,在本民族内源渊流长,有着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威,但其它地区的人们对它的了解却很少。 1956凉山进行民主改革后,国家对凉山彝族聚居区的渗入和控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深度,与政治控制同时进行并且与之互为表里的是自上而下建立新的意识形态的努力。在这种情况下,凉山彝族固有的许多知识、信仰、观念和行为方式,被视为愚昧落后和陈旧过时的东西遭到批判和禁止,德古被认为是为凉山奴隶制和奴隶主服务的工具,遭到彻底否定。1976年文革结束后,国家权力逐渐向上收缩,原来具有行政职能的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被实行村民自治的村所取代,德古又重新活跃起来,成为凉山彝族纠纷的主要调解者。 本文首先系统描述了德古研究的历史及现状,并说明了对德古进行研究的意义;接着运用案例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阐述了德古的起源,德古调解纠纷时所依据的规范,所使用的程序;再接着运用田野调查法展示了当前德古已成为凉山纠纷主要调解者的现状,并分析了其中的原因;最后对德古的未来进行了适当的预测,并做了适当的总结。 本文的结论是:一个不同于国家正式制度所构想和构建起来的凉山彝族社会的秩序是客观存在的,凉山彝民所拥有的规范知识并不因它们是传统的就一定是落后的和不合理的,彝民之所以尊奉一些长期流行的习惯,依靠德古调解纠纷,是因为这些习惯和德古具有根植于凉山彝族社会生活的合理性。所以当德古的处理决定同国家法相冲突时,不能僵化地以国家法来否定德古的处理决定,而应当寻求国家法和德古的处理决定之间的相互妥协和合作。
【学位授予单位】:清华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9
本文编号:2754256
【学位授予单位】:清华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9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安鹤飞;国家刑法视野下的彝族刑事习惯法研究[D];贵州民族学院;2011年
2 倪文;凉山彝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现状及合理利用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75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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