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民国诉讼文书中身份符号的文化解读——以广东新会刑事档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0-12-15 13:27
  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正式颁布并实施了《中华民国宪法》,从立法层面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终结了传统社会"差序格局"的身份制度。然而,传统法律让位于现代法律,并不意味着传统社会同步让位于现代法律实践。一方面,民国新会刑事诉状与侦审笔录中各种类型等级身份符号(如"民"与"氏")俯拾即是,另一方面,具有平等意义的法律化称谓与独立主体符号(如"自诉人""声请人""我")竞相登场。这一特征出现的原因有三:首先,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社会"差序格局"这一深层文化结构的惯性力量;其次,在于民国转型时期司法政治场域的"大环境"与"小环境";最后,在于身份符号言说的语境与作者的微观权力技术。然而,不管传统社会等级身份符号如何惯性并存,国民平等的社会身份的法律实践已经角力启航。 

【文章来源】:地方立法研究. 2020年04期

【文章页数】:20 页

【文章目录】:
一、民国新会诉状中的差序身份符号
二、民国新会侦审笔录中的差序身份符号
三、民国后期新会诉讼文书中身份符号特色的成因分析
    (一)中国传统社会“差序格局”这一深层文化结构的“惯性力量”
    (二)民国转型时期司法政治场域的影响
    (三)身份符号言说的语境与作者的微观权力技术
        第一,身份符号言说的语境。
        第二,这也与诉状的撰写者与笔录的记录者有关。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政治话语分析的基础理论阐释:理论前提、问题域与实践性诠释[J]. 亓光.  政治学研究. 2020(01)
[2]法制变革年代的诉讼话语与知识变迁——从民国时期的诉讼指导用书切入[J]. 尤陈俊.  政法论坛. 2008(03)
[3]男左女右习俗及其社会内涵[J]. 吕继祥.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02)
[4]先秦第一人称代词初探[J]. 祝中熹.  兰州大学学报. 1986(02)

硕士论文
[1]古代契约文书中“自称”类词语历时演变研究[D]. 王跃.陕西师范大学 2015



本文编号:291834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291834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d89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