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对非高峰时段驾车撞击目标车辆行为定性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1-01-25 07:21
  在高人流路段驾车撞击其它车辆的行为因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很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这类案件也通常被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本文以一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入手,论证在高人流车流路段但非高峰时段这类案件的定性问题。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3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案情摘要
二、主要分歧意见
    (一)观点一:陈某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观点二:陈某某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观点三:陈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
三、意见评析
    (一)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三)嫌疑人陈某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但因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本文编号:299882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299882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f2d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