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出租他人房屋牟利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3-22 06:49
<正>案情简介2018年11月3日,夏某冒名"须某某"并出示其伪造的"须某某"身份证复印件,与朱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葑门街道金秋家园小区一房屋(以下简称"该户"),租赁期限一年,月租金3500元,夏某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并承诺自12月3日起每次支付3个月的房租。后夏某在58同城网站上发布该套房源的租赁广告,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20,(10)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案情简介
分歧意见
问题一:关于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分
问题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其与诈骗罪的关系
问题三:关于伪造身份证件罪的认定
问题四:该案如何处理
问题五: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以办案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思考
本文编号:3093842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20,(10)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案情简介
分歧意见
问题一:关于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分
问题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其与诈骗罪的关系
问题三:关于伪造身份证件罪的认定
问题四:该案如何处理
问题五:关于新时代检察机关以办案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思考
本文编号:309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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