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4 08:39
法治社会需要充足的法学专业人才,以更好地实现"良法"与"善治"的深度契合。唐山市面临着法学专业人才总量相对不足、高层次人才稀缺、执法人员素养有待提升、队伍老龄化等现实问题,因此文章从引进、培养、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对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状况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助力唐山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来源】:唐山学院学报. 2020,33(03)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概述
1.1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的构成
1.1.1 立法领域专业人才
1.1.2 执法领域专业人才
1.1.3 司法领域专业人才
1.1.4 普法及法律教育领域专业人才
1.2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的规模和层次
1.2.1 公职类法学人才
1.2.2 服务类法学人才
1.2.3 教育类法学人才
1.3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队伍的现状
1.3.1 从总量上看,法学专业人才数量相对不足
1.3.2 从层次上看,法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稀缺
1.3.3 从领域上看,执法领域专业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
1.3.4 从年龄上看,法学专业青年人才占比偏低
2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存在的问题
2.1.1 观念上,对法学专业人才引进的认识存在偏差
2.1.2 环境上,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受到内外双重力量的共同挤压
2.1.3 待遇上,法学专业人才引进政策没有明显优势
2.2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2.2.1 法学高等教育发展迟缓
2.2.2 重法学职前教育轻职后培养
2.3 法学专业人才管理存在的问题
2.3.1 成熟的法律专业人才不断流失
2.3.2 法学专业人才工作热情不足
3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对策
3.1.1 修正法学专业人才引进观念
3.1.2 突破内外环境压力的弊端
3.1.3 全面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待遇
3.2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对策
3.2.1 提升法学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3.2.2 加强法学专业人才职后培养
3.3 法学专业人才管理对策
3.3.1 制度管人,构建法学专业人才长效管理机制
3.3.2 事业成人,推进地方法治发展和法学专业人才个人成长的统一
3.3.3 感情留人,人才管理服务进一步人性化、精细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高校法学教育与律师教育发展的契合性研究[J]. 吴松强. 法学教育研究. 2017(04)
[2]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J].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06)
[3]强化高校青年人才引进与培育大格局[J]. 宋永华,朱晓芸. 中国高等教育. 2016 (Z1)
[4]制度缺失下的竞争性博弈——高校法学人才流动与流失[J]. 何其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04)
[5]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战略[J]. 高福安,蔡娟娟,侯隽.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0(05)
本文编号:3606256
【文章来源】:唐山学院学报. 2020,33(03)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1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概述
1.1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的构成
1.1.1 立法领域专业人才
1.1.2 执法领域专业人才
1.1.3 司法领域专业人才
1.1.4 普法及法律教育领域专业人才
1.2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的规模和层次
1.2.1 公职类法学人才
1.2.2 服务类法学人才
1.2.3 教育类法学人才
1.3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队伍的现状
1.3.1 从总量上看,法学专业人才数量相对不足
1.3.2 从层次上看,法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稀缺
1.3.3 从领域上看,执法领域专业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升
1.3.4 从年龄上看,法学专业青年人才占比偏低
2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存在的问题
2.1.1 观念上,对法学专业人才引进的认识存在偏差
2.1.2 环境上,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受到内外双重力量的共同挤压
2.1.3 待遇上,法学专业人才引进政策没有明显优势
2.2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2.2.1 法学高等教育发展迟缓
2.2.2 重法学职前教育轻职后培养
2.3 法学专业人才管理存在的问题
2.3.1 成熟的法律专业人才不断流失
2.3.2 法学专业人才工作热情不足
3 唐山市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对策
3.1.1 修正法学专业人才引进观念
3.1.2 突破内外环境压力的弊端
3.1.3 全面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引进待遇
3.2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对策
3.2.1 提升法学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3.2.2 加强法学专业人才职后培养
3.3 法学专业人才管理对策
3.3.1 制度管人,构建法学专业人才长效管理机制
3.3.2 事业成人,推进地方法治发展和法学专业人才个人成长的统一
3.3.3 感情留人,人才管理服务进一步人性化、精细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高校法学教育与律师教育发展的契合性研究[J]. 吴松强. 法学教育研究. 2017(04)
[2]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J].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06)
[3]强化高校青年人才引进与培育大格局[J]. 宋永华,朱晓芸. 中国高等教育. 2016 (Z1)
[4]制度缺失下的竞争性博弈——高校法学人才流动与流失[J]. 何其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04)
[5]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战略[J]. 高福安,蔡娟娟,侯隽.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0(05)
本文编号:360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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