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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行为的刑法应对——兼评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案

发布时间:2022-09-27 17:23
  在我国现有的刑法体系下,虽然能用"非法行医罪"应对贺建奎式的"基因编辑婴儿"问题,但是仍然存在"难以应对医生实施的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行为""难以处罚通过人造子宫生产基因编辑婴儿行为"等处罚漏洞。纵观世界各主要国家的相关规制模式,禁止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行为已基本上成为人类共识,只是禁止程度各有不同。为加强我国对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行为的规范引导,有必要增设以"人类遗传安全"为法益保护内容的刑事规定。但基于刑法的谦抑性要求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目的,无需禁止基础研究型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活动。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追问:适用“非法行医罪”定罪量刑的是非对错
    (一)疑问一:该案定罪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吗?
    (二)疑问二:该案量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吗?
二、反思: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存在的问题点
    (一)问题点一:难以应对医生实施的人体生殖系基因编辑行为
    (二)问题点二:难以处罚通过人造子宫生产基因编辑婴儿的行为
三、比较:各主要国家的规制模式
    (一)刑法禁止型模式:以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为代表
    (二)行政禁止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
    (三)风险规制型模式:以英国、美国为代表
四、完善:增设以“人类遗传安全”为法益保护内容的刑事规定
    (一)刑法规制的根据
        1、法益保护论的检讨
        2、刑法谦抑性的检讨
    (二)刑法规制的方式
        1、罪状设定
        2、法定刑设定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CRISPR/Cas9人体基因编辑技术运用的法律规制——以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例[J]. 杨建军,李姝卉.  河北法学. 2019(09)
[2]“基因编辑婴儿”人体试验中的法律责任——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的解释学分析[J]. 王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3]基因编辑的伦理争议[J]. 范月蕾,王慧媛,于建荣.  科技中国. 2018(06)
[4]造福癌症患者的免疫疗法[J]. 李忠东.  科学24小时. 2018(03)
[5]人类基因编辑多维风险的法律规制[J]. 王康.  求索. 2017(11)
[6]基因编辑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的视角[J]. 邱仁宗.  医学与哲学(A). 2016(07)
[7]SCID及其基因疗法[J]. 马明,黄亚红.  生命的化学. 2008(01)
[8]刑法的目的与犯罪论的实质化——“中国特色”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罪机制[J]. 刘艳红.  环球法律评论. 2008(01)



本文编号:368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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