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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唐律》中的共同犯罪

发布时间:2023-04-20 06:11
  共同犯罪行为,由于参与人数较多,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历代统治者对此比较重视,因此历代法律上都有不同形式的规定,到唐代,《唐律疏议》对于共同犯罪的界定更为全面、具体,司法上更具操作性,对于当时以及后世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所以,通过分析研究有助于认识古代法律如何对共同犯罪进行界定,如何去量刑。此外,共同犯罪属于犯罪的一种形式,但是共同犯罪涉及到的问题较多,较复杂,如如何去区分首从犯、教唆犯、胁从犯,以及共同过失是否为共同犯罪的范畴,这些问题是分析共同犯罪的难点,学界对于《唐律》中的共同犯罪问题已有不同角度的论述,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试图将此问题再作以分析。 在本文中,笔者以《唐律疏议》的法条作为主要的分析对象,并结合相关的案例,分析《唐律》对共同犯罪问题的认定及量刑。本文的论述主要有三个层面:其一、对《唐律》中的共同犯罪问题,从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对共同犯罪这一犯罪形式有个整体的认识。其二、共同犯罪问题,涉及到首犯、从犯、教令犯、胁从犯等具体的犯罪主体,对此加以分析,有助于认识《唐律》如何去认定这些共犯成员,如何去定罪量刑...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 论文选题的意义及基本思路
第一章 《唐律》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 共同犯罪的主体
        二 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三 共同犯罪的客体
        四 共同犯罪的客观方面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分类
第二章 《唐律》对共同犯罪成员的处罚
    第一节 对首犯与从犯的处罚
        一 对首犯与从犯的区分与认定
        二 对首犯与从犯的处罚
    第二节 不分首从、罪责相当的处罚
    第三节 对教令犯与胁从犯的处罚
        一 对教令犯的界定及量刑
        二 对被教令人的处罚
        三 对胁从犯的处罚
    第四节 共犯逃亡后的处罚
        一 根据被捕共犯成员的口供定性
        二 法律鼓励共犯成员“将功赎罪”
    第五节 从“与同罪”的规定看《唐律》中的共同犯罪
第三章 《唐律》与现行刑法相关规定的比较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主体
        一 身份与处罚
        二 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三 对首犯、从犯的认定
        四 教令犯与胁从犯的规定及处罚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客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本文编号:379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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