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合理适用
发布时间:2024-03-04 17:41
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往往在相互交往中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以谋求利益最大化。在这种主流趋势之下,以排除外国法适用,保护本国利益为目的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如何更加合理地适用便成为了值得探讨的问题。此外,该制度本身也存在着不确定性等缺陷,因此,我国应当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谨慎适用与适当给予适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达到在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促进国际民商事关系的良性发展的最终目的。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影响
二、公共秩序保留限制性适用的发展趋势
(一) 法律适用领域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限制性适用
1.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条件有所变化。
2.排除外国法适用后选择法律范围扩大。
(二)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的国际惯例问题
1.国际惯例的价值体现在其自治性。
2.国际惯例主要以补缺功能发挥作用。
3.各国立法与实践的普遍趋势。
三、限制性适用趋势下合理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一) 充分发挥利益衡量的杠杆作用
(二) 综合考量国际私法价值取向, 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 尽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
(四) 坚持“明显违背”的标准和“客观结果论”
本文编号:391899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影响
二、公共秩序保留限制性适用的发展趋势
(一) 法律适用领域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限制性适用
1.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条件有所变化。
2.排除外国法适用后选择法律范围扩大。
(二)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的国际惯例问题
1.国际惯例的价值体现在其自治性。
2.国际惯例主要以补缺功能发挥作用。
3.各国立法与实践的普遍趋势。
三、限制性适用趋势下合理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一) 充分发挥利益衡量的杠杆作用
(二) 综合考量国际私法价值取向, 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 尽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
(四) 坚持“明显违背”的标准和“客观结果论”
本文编号:39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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