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民事诉讼中的检察建议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08 10:06

  本文关键词:民事诉讼中的检察建议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民事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对人民法院在具体民事案件中的裁判过程和结果及审判人员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发现存在违法情形时,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有助于人民法院自愿纠正错误的检察监督方式。 首先要对民事检察建议的概念加以界定,明确其概念,才能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民事检察建议的性质决定其有着明显的特征。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共同构成了民事检察监督体系,将两者进行区别化分析,能够突出民事检察建议的独特性和必要性。 我们必须明确民事检察建议的立法价值。民事检察建议有利于强化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职能。民事检察建议作为一种柔性检察监督方式,灵活地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不干涉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通过沟通协商有效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促进司法公正。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强调意思自治,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又不可避免地会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人民检察院对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检察建议,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以实现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统一,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民事检察建议的设立,最重要的作用是通过其实施来实现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作为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方式之一的民事检察建议在适用中,必然有其要遵守的原则,以实现其所要追求的法律价值。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要遵循比例原则,手段与目的要相适应,要对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考量,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权具有谦抑性品格,因此适用民事检察建议时要穷尽其他一切救济手段,遵守诉权和审判权的内在要求,恪守司法独立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得干预司法。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诉讼,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三方介入具体案件必须慎之又慎,适当有限。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应当遵循公开原则,民事检察建议的提出要在正当程序下,透明公开进行,将检察建议书向当事人公开,以有利于规范人民检察院合法地行使权力,也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对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的认同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促进司法公正。 法律对于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与抗诉进行了统一化规定,两者都适用于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和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这就会造成检察机关适用的混乱,影响检察监督职能的实现。因此我们应该在实践中,在了解民事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差异和各自的优缺点的前提下,规范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功能性。检察机关针对审判监督程序之外的其他诉讼活动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检察建议,这种情况下的民事检察建议,法律对其适用范围和条件也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 民事检察建议的运行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建议的提起、审批、送达、接收、回复以及在办案中的调查核实的程序等。检察院可以依职权提起检察建议,也可以依申请提起检察建议,在送发法院之前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强、能够产生监督实效的建议。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民事检察建议,能够使检察机关参与到民事诉讼的大多数领域中并持续稳定地发挥法律监督的影响作用,进而实现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民事诉讼正常进行、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立法目的。 现行的民事检察建议制度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民事检察建议的功能的实现,因此要建立民事检察建议的效力保障机制。民事检察建议相较于抗诉是一种柔性监督方式,其强制力较弱,其效力发挥受到限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拥有检察监督权,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单位干涉。这样,就会产生权力的冲突,法检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解决这一问题,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不仅督促法院纠正违法情形,促进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也要维护法院公正裁判的既判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发出检察建议后,跟踪监督不够,没有相应的回访考察制度;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检察建议的执行重视度不够,往往敷衍了事,因此亟需建立统一的检察建议专人跟踪回访制度,完善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转变民事监督观念。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和抗诉制度在适用上也存在着不少的冲突,为了发挥最大程度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要建立一个合理的衔接机制。
【关键词】:民事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监督 司法公正 跟踪回访 抗诉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5.1;D926.3
【目录】:
  • 摘要4-7
  • Abstract7-12
  • 引言12-14
  • 一、 民事检察建议的基本理论14-22
  • (一) 民事检察建议的概念14-15
  • (二) 民事检察建议的性质和特征15-19
  • (三) 民事检察建议与抗诉的区别19-22
  • 二、 民事检察建议的立法价值22-27
  • (一) 强化检察监督职能22-23
  • (二) 促进司法公正23-24
  • (三) 维护法律的权威性24-25
  • (四) 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25-27
  • 三、 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27-35
  • (一) 适用民事检察建议的原则27-29
  • (二) 民事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29-30
  • (三) 适用民事检察建议的条件30-32
  • (四) 适用民事检察建议的程序32-35
  • 四、 民事检察建议制度的完善35-43
  • (一) 完善民事检察建议实施细则37-38
  • (二) 加强检法之间的沟通38-39
  • (三) 建立跟踪回访制度39-40
  • (四) 构建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的合理衔接机制40-41
  • (五) 完善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41-43
  • 结论43-44
  • 参考文献44-46
  • 作者简介46-47
  • 致谢4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宋建波;玄金华;;检察建议的适用现状及完善对策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年09期

2 逯奎岳;;职务犯罪预防中如何更好地运用检察建议[J];法制与社会;2010年12期

3 李长林;;论我国民事行政检察建议的现状与改革[J];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4 杜文海;;提升检察建议运用实效问题的探讨[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年10期

5 胡亮;;浅议基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质量分析为切入点[J];法制与社会;2012年19期

6 黄生林;;民事检察权优化配置论纲[J];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01期

7 赖斯诺;;检察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规范[J];中国检察官;2008年05期

8 李德恩;李江宁;陈祺;;论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化[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5期

9 项谷;姜伟;;检察建议:一种参与社会管理的软法机制[J];中国检察官;2012年07期

10 赵镭裕,田济民,刘敏;民事检察监督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J];人民检察;2003年10期


  本文关键词:民事诉讼中的检察建议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9261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29261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731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