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拒执罪,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21-01-18 07:02
近年来,全国法院上下一盘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任务,利用各种法律手段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强化执行措施的运用,部署多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上展现出新作为,在司法体制深化改革和建设智慧法院上取得新成果,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拒执罪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的一把利刃,能有效打击、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企图通过转移或隐匿财产来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行为,坚持依法公正严格执行,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却产生了适用难的问题。如何用足用好拒执罪,使之成为悬在"老赖"头上的一把利刃,还需要我们下真功夫,见实招。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适用“拒执罪”取得的良好效果
二、“拒执罪”适用难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
(二)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三)社会公众对拒执罪认识不充分。
三、如何善用拒执罪
(一)加大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力度
(二)积极引导申请人进行自诉构建起“自诉公诉并行”的拒执追刑模式
(三)推动科技深度应用,创新执行手段
(四)大力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舆论声势
本文编号:2984508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适用“拒执罪”取得的良好效果
二、“拒执罪”适用难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
(二)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三)社会公众对拒执罪认识不充分。
三、如何善用拒执罪
(一)加大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力度
(二)积极引导申请人进行自诉构建起“自诉公诉并行”的拒执追刑模式
(三)推动科技深度应用,创新执行手段
(四)大力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舆论声势
本文编号:29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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