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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保函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发布时间:2021-01-30 09:52
  <正>保证担保,又被称为人的担保,传统民法上将人的担保形式划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同时,从保证担保的债权是否确定角度,还可划分为债权确定的保证和最高额保证两类。随着保证担保方式的不断演化,现代民法上又出现了保证书(保函)这种单方行为的人保形式。保函作为一种特殊的保证担保,只要载明愿意接受强制执行且得到债权人(被担保人)承诺接受,即可以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文章来源】:中国公证. 2020,(0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保函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概述
    (一)普通保函与强制执行公证
    (二)独立保函与强制执行公证
二、保函公证的操作要点
    (一)普通保函强制执行公证要点
        1、证明方式。
        2、审查要点。
    (二)独立保函强制执行公证要点



本文编号:300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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