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和解的性质及其救济
发布时间:2021-04-21 13:56
<正>在司法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民事申诉案件法院判决存在瑕疵但不符合抗诉条件不能抗诉,或者虽符合抗诉条件,但是标的小、影响不大无抗诉必要,或者抗诉后社会效果不好会引起新的矛盾纠纷而不宜抗诉。因此,如何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既达到抗诉的效果又解决当事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12,(20)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民事检察和解的性质及受案范围
二、民事检察和解的启动和救济程序
(一) 启动程序。
(二) 民事检察和解的救济。
本文编号:3151882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12,(20)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民事检察和解的性质及受案范围
二、民事检察和解的启动和救济程序
(一) 启动程序。
(二) 民事检察和解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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