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09 02:44
2017年的8月29日,法、检、公、司四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随后的10月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安徽、四川等8个省份积极展开。2019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发布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说值班律师制度是因认罪认罚从宽的开展而重换新生,其作用不仅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配套举措,也是领跑刑事辩护“最初一公里”的要求。值班律师作为一支重要力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认罪认罚案件中委托辩护与强制辩护的缺位情况,深刻践行了“减少程序”但是“不减少权利”的目标。立足于保障被追诉者的权利,值班律师与指定律师、委托律师并列成为辩护律师全覆盖设计中的重要力量,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具体适用,2019年10月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具有其重大的指导意义。我国开始探索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值班律师制度作为其配套制度映入眼帘,加速推动了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型。诉讼模式的转型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一场变革,它推动了观念、认识的转变。意见中关于值班律师的规定,已经先进的赋予了其会见权与阅卷权...
【文章来源】: 金鑫 安徽大学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值班律师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文编号:327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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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提出意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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