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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伪造签名的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7-10-17 13:08

  本文关键词:股东会伪造签名的法律效力


  更多相关文章: 伪造签名 股东会决议 决议无效 决议可撤销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成为最活跃的市场经济主体,因公司引发的各类诉讼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效力纠纷案件尤为显著。股东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关,掌控着公司经营发展的前进方向,股东会作出的决议不仅产生对内的约束力,而且对公司外部商事交易活动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实践中伪造股东签名形成以转让股权、增减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免除公司职务等为内容的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案件繁多。这些股东会伪造签名的瑕疵决议必然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第三人利益以及社会整体商事交易安全。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决议无效制度和程序瑕疵的决议可撤销制度,内容较于简单、笼统,以至实践中类似伪造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案件出现同案不同判,判决依据各不相同的严重情形,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亟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近百篇典型案例,重点分析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需求不匹配之处,借鉴国内外相关立法为我国相关制度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完善措施。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展示司法实践中一例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和法院判决结果、判决依据。以案例为基础分析案情、引发思考、提出问题,最后引出本文写作主题即如何准确认定股东会伪造签名形成的决议效力。第二部分探析股东会决议的相关理论基础,简要说明股东会决议的性质、股东会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的效力瑕疵分类模式。为下文探究伪造签名的决议效力做好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结合近几年司法实务中近百篇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效力纠纷案例,从分析比较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作出判决结果分类,包括决议无效判决、决议有效判决、决议撤销判决、决议不成立判决及区分判决。分类结果直观的展现司法实务中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效力纠纷案件存在的具体问题:诉讼类型缺乏、诉讼主体混乱、判决依据不统一。第四部分结合我国实务现状,重构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效力类型,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可撤销制度、无效制度,补充决议有效制度、决议不成立制度,展示不同制度存在的诉讼价值以及不同情形下的效力分类,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完善建议。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完善诉讼救济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其他相关辅助制度的立法完善措施:明确诉讼主体资格、确立裁量驳回制度、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及完善非诉救济方式。呼吁应当减少司法机关对公司自治事项的干预,推动商事交易活动顺利进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发展。
【关键词】:伪造签名 股东会决议 决议无效 决议可撤销
【学位授予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2
  • (一)选题背景10
  • (二)文献综述10-11
  • (三)研究方法11-12
  • 一、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12-16
  • (一)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典型案例12-13
  • (二)案例评析及问题引出13-16
  • 二、股东会决议的法理基础探讨16-20
  • (一)股东会决议性质探析16-17
  • 1.法律行为说16-17
  • 2.团体性行为说17
  • (二)股东会决议形成的法定条件17-19
  • 1.召集程序17-18
  • 2.表决程序18-19
  • (三)股东会决议效力瑕疵分类模式19-20
  • 三、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实证分析20-28
  • (一)我国现行判决分类20-25
  • 1.决议无效判决21-23
  • 2.决议有效判决23-24
  • 3.撤销决议判决24
  • 4.决议不成立判决24-25
  • 5.决议区分判决25
  • (二)司法实践中体现的问题25-28
  • 1.诉讼类型缺乏25-26
  • 2.诉讼主体混乱26
  • 3.判决依据不统一26-28
  • 四、股东会伪造签名的决议效力重构28-34
  • (一)决议有效28-30
  • 1.决议有效的价值28
  • 2.应当认定为有效情形28-30
  • (二)决议可撤销30-31
  • 1.决议可撤销的价值30
  • 2.应当认定为可撤销情形30
  • 3.决议撤销之诉的期限问题30-31
  • (三)决议无效31-32
  • 1.决议无效的价值31
  • 2.应当认定为无效情形31-32
  • (四)决议不成立32-34
  • 1.决议不成立的价值32
  • 2.应当认定为不成立情形32-34
  • 五、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34-36
  • (一)明确诉讼主体资格34
  • (二)确立裁量驳回制度34-35
  • (三)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35
  • (四)完善非诉救济方式35-36
  • 结论36-38
  • 参考文献38-40
  • 致谢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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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48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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