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7 18:13

  本文关键词: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问题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出资义务 出资责任 出资期限 资本真实


【摘要】:股东出资制度是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公司法资本理论和商事实践的基础性制度,股东出资作为公司设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能够成立的前提。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来确保公司资本充实,使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与此同时还肩负着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任务。然而,商事实践中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屡见不鲜,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在扰乱经济秩序的同时,对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对于股东出资责任相关理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司法》对出资制度的规定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改革和发展,2013年国家对《公司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特别是股东出资责任问题涉及甚广,本文以公司法修订为背景对股东出资责任的变化及影响进行了研究。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的新变化。介绍了股东出资责任的涵义,实缴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最低资本限额的取消、验资程序的取消等修改内容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影响,以及股东出资责任“从事前监管到事后追究”“从公法救济与私法救济相结合到私法救济为主”的新变化。第二部分是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存在的问题。主要阐述了在新公司资本制度下产生的一些新问题,包括认缴资本制使股东出资期限自治缺乏合理限制、取消最低资本限额使资本显著不足难以界定以及取消验资程序使资本真实失去保障,这些问题对股东出资责任的认定及追究会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第三部分是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制度完善建议。针对第二部分具体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但是由于内容上存在交叉,无法真正做到一一对应。具体包括加速到期请求权的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确立详细的缴付出资规则以及坚持诚信体系建设与法律监管并重等内容。
【关键词】:出资义务 出资责任 出资期限 资本真实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10
  • 序言10-11
  • 一、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的新变化11-15
  • (一)股东出资责任的涵义11-12
  • 1.股东出资责任的含义11
  • 2.股东出资责任的性质界定11-12
  • 3.股东出资责任的分类12
  • (二)新公司资本制度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影响12-14
  • 1.认缴资本制与股东出资义务12-13
  • 2.最低资本额的取消与股东出资义务13
  • 3.验资程序的取消与股东出资义务13-14
  • (三)股东出资责任的新变化14-15
  • 1.从事前监管到事后追究14
  • 2.从公法救济与私法救济相结合到以私法救济为主14-15
  • 二、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存在的问题15-19
  • (一)认缴资本制使股东出资期限自治缺乏合理限制15-16
  • 1.认缴资本制对股东出资期限的规定15
  • 2.公司章程意思自治缺少必要限制15-16
  • 3.约定畸长出资期限的效力16
  • (二)取消最低资本限额使资本显著不足难以界定16-17
  • 1.最低资本额与资本显著不足的关系16-17
  • 2.资本显著不足缺乏明确界定标准17
  • 3.资本显著不足成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条件缺乏理论依据17
  • (三)取消验资程序使资本真实失去保障17-19
  • 1.验资程序对资本真实的保障作用不再存在17-18
  • 2.出资不实的情形需要重新界定18
  • 3.资本真实的实现方式有待探讨18-19
  • 三、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制度完善建议19-26
  • (一)加速到期请求权的适用19-20
  • 1.加速到期请求权的含义19
  • 2.加速到期请求权的适用情形19
  • 3.加速到期请求权适用的正当性19-20
  • (二)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20-22
  • 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20-21
  •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情形21
  • 3.资本显著不足应成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21-22
  • (三)确立详细的缴付出资规则22-23
  • 1.细化股东缴付出资的时间、比例及方式22
  • 2.明确实际催缴出资的主体及责任22
  • 3.理顺出资责任与权利分配关系22-23
  • (四)坚持诚信体系建设与法律监管并重23-26
  • 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23
  • 2.加强行政监管力度23-24
  • 3.构建合理的责任体系24-26
  • 结语26-27
  • 参考文献27-30
  • 致谢30-31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金宝林,高翔;关于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2000年07期

2 姜亚兰;已经抵押的财产不得作为股东出资[J];光彩;2003年09期

3 姜亚兰 ,江南;已抵押的财产不得作为股东出资[J];中国防伪;2003年09期

4 姜亚兰;江南;;抵押财产不得作股东出资[J];现代营销;2003年10期

5 邓海桑;;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合理性的基础分析[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5期

6 王浩;;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及其性质[J];法制与社会;2008年08期

7 吴依霖;;股东出资制度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9年11期

8 管晓峰;;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争议救济分析[J];政法学刊;2010年03期

9 叶映辉;;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J];法制与社会;2012年10期

10 段勇;股东出资若干法律制度研究[J];政治与法律;1998年06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邓海桑;;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合理性的基础分析[A];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2003)[C];2003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记者 余瀛波;北京四千余家公司申报股东出资情况[N];法制日报;2014年

2 记者 李冰峰;股东出资怎样变死钱为活钱?[N];金华日报;2014年

3 邱隆芬;追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责任的主体[N];人民法院报;2003年

4 ;股东出资不足该承担什么责任?[N];信息时报;2003年

5 记者 袁定波;尚未终审股东出资纠纷案适用决定[N];法制日报;2014年

6 王洪亮;公司股东出资不足责任分析[N];江苏法制报;2011年

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何建;部分款项交于公司而未经验资的股东出资义务履行的认定[N];人民法院报;2011年

8 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张领军 李建忠;股东出资不实 承担连带责任[N];河北科技报;2006年

9 本报记者  宋斌斌;股东出资将拒绝“空头支票”[N];中国工业报;2006年

10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赵虎邋陈志超;股东出资不足致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时的责任分担[N];人民法院报;2008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薄燕娜;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杨海东;认缴资本制下股东出资责任研究[D];辽宁大学;2015年

2 林省;新《公司法》中的股东出资义务研究[D];兰州大学;2015年

3 叶傲雪;股东出资义务的理性解读[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4 隋思远;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5 罗金鹏;股东出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D];云南大学;2015年

6 杨元东;新公司资本制度下股东出资责任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5年

7 吴泽远;股东出资义务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8 王世琦;股东出资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7年

9 王根长;股东出资分期缴纳制度研究[D];厦门大学;2007年

10 程志田;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D];扬州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05030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105030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434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