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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17-10-20 14:53

  本文关键词:股东知情权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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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当今世界上众多公司将其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股东大多不能直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这使股东对于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管理状况缺乏直接的了解。同时,也容易导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直接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优势地位来侵害股东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而言,知情权的充分行使意义重大,关乎股东的其他权利能否得以落实。本文借鉴世界各国关于股东知情权的先进立法经验,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和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原《公司法》”)中涉及股东知情权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股东知情权制度提出立法建议。 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为股东知情权的概论。首先,介绍了股东知情权这一概念,指出此概念非立法上的概念,而是理论上的概念。其次,对股东知情权的性质进行了分析,认为此权利同时具备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双重特点。再次,分析了股东知情权的特征——是股东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有一定的辅助、从属的色彩,又是一项独立的权利;兼具工具性和目的性特点;其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后,探讨了股东知情权的理论基础:是股东法律地位平等的重要保障;有助于调和各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最后,介绍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尽管各国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范围规定各有不同,但大体上包括查阅权(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其他记录文件查阅权)、质询权以及检查人选任请求权。 第二部分分析了实现股东知情权的途径及行使限制。一项设计合理的法律制度只有应用于实践中才能实现立法者的良好初衷。实现股东知情权的途径主要包括: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由于股东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公司有责任履行其信息披露的义务,这也是股东知情权得以实现的基础;股东通过自力实现。股东通过自力积极行使其知情权更加有助于保护自身利益,股东协会制度正是实践中股东自力实现知情权的成功范例;公司的董事及经理进行协助。由于两者天然地具有为公司利益最大化服务的义务,理所应当对于作为公司最终利益享有者的股东履行协助其行使知情权的义务;司法救济途径。司法救济是保障权利实现的最终也是最有力的途径,司法救济途径对于股东知情权的实现意义重大。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限制,主要通过主、客观两个方面的限制以防止股东知情权的滥用,进而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股东知情权制度的现状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我国原《公司法》虽然有关于股东知情权制度的相关规定,但在逻辑上欠缺规范的体系,内容上也略显不成熟。新修订的《公司法》不仅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而且注意到了保护股东知情权的程序问题,其进步意义不言自明。然而,法律与生俱来的滞后性特点决定了任何制度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欠缺及尚需完善的地方。基于此,本文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的立法经验,提出如下立法建议:继续扩大知情权的行使范围,将原始凭证纳入其中;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检查人选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股东及公司享有司法救济权利的内容。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 质询权 查阅权 检查人选任请求权 司法救济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2.291.91
【目录】:
  • 摘要4-8
  • 引言8-9
  • 第一章 股东知情权概论9-19
  • 一、股东知情权的概念、性质、特征及理论基础9-12
  • (一) 股东知情权的概念、性质9-10
  • (二) 股东知情权的特征10-11
  • (三) 股东知情权的理论基础11-12
  • 二、股东知情权的范围12-19
  • (一) 查阅权13-15
  • (二) 质询权15-16
  • (三) 检查人选任请求权16-19
  • 第二章 实现股东知情权的途径及行使限制19-24
  • 一、实现股东知情权的途径19-21
  • (一) 公司进行信息披露19-20
  • (二) 股东通过自力实现20
  • (三) 公司的董事及经理进行协助20
  • (四) 司法救济途径20-21
  • 二、股东知情权的行使限制21-24
  • (一) 主观方面的限制21-22
  • (二) 客观方面的限制22-24
  • 第三章 我国股东知情权制度的现状及相关立法建议24-31
  • 一、我国原《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24-25
  • (一) 原《公司法》的相关规定24
  • (二) 原《公司法》中相关规定的不足之处24-25
  • 二、新《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改进之处25-27
  • (一) 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25-26
  • (二) 明确规定了股东享有复制权26
  • (三) 明确规定了司法救济权利26
  • (四) 明确了正当目的的限制26-27
  • 三、关于完善股东知情权制度的立法建议27-31
  • (一) 应将原始凭证纳入知情权范围内27
  • (二) 检查人选任制度的构建27-28
  • (三) 进一步明确股东知情权司法救济的内容28-31
  • 结论31-32
  • 参考文献32-34
  • 致谢34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潘晓剑;股东知情权诉讼研究[D];中南大学;2011年

2 熊雄;股东知情权保护的实例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106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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