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背景下财团抵押权制度研究
本文关键词:民法典编纂背景下财团抵押权制度研究 出处:《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08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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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目标。本文从民法立法的"体系化"和"科学化"的角度,通过对《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的规范意义释疑,在明确该条的规范意义为共同抵押而非财团抵押的基础上,就我国未来民法典构建财团抵押权制度的理论及实践价值、财团抵押权的立法模式、具体内容设计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并对财团抵押同《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制度衔接问题加以探讨,以期能为民法典中财团抵押权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Abstract]:The decision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on promoting the Rule of Law in an All-round way, adopted by the 18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Party, puts forward the goal of compiling the Civil Cod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ystematization" and "scientization" of civil law legislation. The angle. By explaining the normative meaning of Article 180 (2) of the Real right Law, it is clear that the normative meaning of this article is a common mortgage, not a consortium mortgage.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onsortium mortgage system in China's future civil code, the legislative model and concrete content design of consortium mortgage, and makes a more systematic exposition of consortium mortgage in the same way as Company Law. 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system connection between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uch as bankruptcy Law and so on, in order to benefit the improvement of consortium mortgage system in the Civil Code.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08CGSH001Z) 中国侨联项目(13BZQK220)
【分类号】:D923;D922.29
【正文快照】: 引言当我们在说民法典的时候,究竟在说什么?这应当是民法学界首先需要严肃思考的学术前提。诚然,“编纂民法典”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式的空洞愿景之中。“编纂”两字已经昭示出民法典的形式要义和内在精髓:编纂民法典其首要的意义应当是民法立法的“体系化”和“科学化”。所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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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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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f,
本文编号:137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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